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市医保发〔2020〕95号
各区县、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现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将相关药品调出支付范围,指导定点医疗机构适时替换治疗药品,并切实做好政策的解读和解释说明工作。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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