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问需于民,找准群众所需、急需,把便民生活圈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以社区为试点主体,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创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因地制宜,突出西安特色。鼓励创新发展,通过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提升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推动形成商业设施与公共设施联动、商业运营与社区治理贯通、业态发展与居民需求匹配的良好环境,建成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西安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概念

(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社区为创建单元,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以社区为中心步行15分钟左右的距离,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由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二)基本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前置仓等。

(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

(四)发展形态。

1.组团式或集聚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商业发展形态。

2.街坊式或街区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发展形态。

3.分布式或分散式:受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

(五)评价体系。从规划布局、业态配置、运营管理、服务创新四个维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采取三级评定:

1.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础保障类业态不少于10种,品质提升类业态不少于6种,对照评价标准得分80分以上。

2.基本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保障类业态不少于8种,对照评价标准得分60—80分。

3.未达标。对照评价标准得分60分以下。

三、建设目标

202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雁塔区、新城区、碑林区、经开区、高新区等5个区(开发区)开展市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其余区县(开发区)参照试点标准稳步推进,边建设、边评价,边试点、边推广。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到2025年底,创建不少于150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带动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在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主要工作

(一)科学优化布局。结合社区周边居民数量、消费、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引导住宅和商业适当分离,商业设施和社区风格相协调,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相结合,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重点在城镇既有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居住区商业设施配建相关要求,做到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确保商业面积、建筑规格等满足商业业态需求。积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鼓励片区改造,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

(二)完善商业业态。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药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前置仓等进社区,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保障生活必需。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保健养生、新式书店、教育培训、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重点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支持品牌连锁店(含生鲜超市)发展,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

(三)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大企业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发展社区便利店、超市、理发店、餐饮店(早餐、快餐)等连锁经营,对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实行“六统一”。鼓励企业以大带小,在做好直营门店的同时,开放供应链、物流及门店资源,为传统“夫妻店”、杂货铺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实现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支持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标准化改造,推广先进冷链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强供应链管理,实行标准化、连锁化经营。鼓励数字化赋能,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把大数据应用到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商品追溯等各个环节,促进模式创新和市场要素精准配置。鼓励平台企业为社区商户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化工具等免费或让利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四)创新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商业网点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依托自有门店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店仓配一体化运营。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店视情延长经营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经营,服务夜间消费。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和智能体验,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驱动发展远程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动售卖等创新模式,鼓励居民小区自建或依托社区团购站点设立物流配送服务点,推广无接触配送。鼓励商户根据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经营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定制化服务,探索净菜进城、社交客厅、亲子体验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服务,打造集约式发展生态圈,打通智慧社区、智能管家,融合商业属性和社会属性。

(五)引导规范经营。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完善便民生活圈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商共管加强行业规范。鼓励引入专业运营商,整体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运营、规范管理,完善购物、餐饮、休闲、文化、社交等功能。严格要求商户定期对其经营食品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信息进行提前预警、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防止食品浪费。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消费欺诈行为,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标准,开展技能培训,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长负责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商务、住建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社区实行“圈主”责任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落实《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商发〔2021〕109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职责分工表》(见附件4),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2022年内建成并经市商务局验收通过的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每创建1个给予区县(开发区)1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开发区)列支专项经费预算,保障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示范推动。建立示范推广机制,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体系化建设、规范化经营和创新型发展。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项目,按照业态类别进行评价,对确定为西安市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社区、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店的,予以授牌表彰。对建设推进效果明显、特色突出的便民生活圈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经验、案例,并在全市推广学习。对整体推动力度大、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开发区)给予表彰。

(四)严格考核验收。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考评,市商务局会同市考核办牵头做好考核工作,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按照方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开发区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情况适时调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市商务局建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附件:1.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2.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指标体系

          3.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清单

          4.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职责分工表



附件1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区县

(开发区)

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数量

备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雁塔区 3(3) 6(3) 10(4) 15(5) 试点
2 新城区 3(3) 6(3) 10(4) 15(5) 试点
3 碑林区 3(3) 6(3) 10(4) 15(5) 试点
4 高新区 3(3) 6(3) 10(4) 15(5) 试点
5 经开区 3(3) 6(3) 10(4) 15(5) 试点
6 莲湖区 1(1) 3(2) 5(2) 8(3)
7 未央区 1(1) 3(2) 5(2) 8(3)
8 灞桥区 1(1) 2(1) 4(2) 6(2)
9 长安区 1(1) 2(1) 4(2) 6(2)
10 临潼区 1(1) 2(1) 3(1) 4(1)
11 高陵区 0(0) 1(1) 2(1) 3(1)
12 阎良区 0(0) 1(1) 2(1) 3(1)
13 鄠邑区 0(0) 1(1) 2(1) 3(1)
14 周至县 0(0) 1(1) 2(1) 3(1)
15 蓝田县 0(0) 1(1) 2(1) 3(1)
16 西咸新区 1(1) 3(2) 5(2) 7(2)
17 曲江新区 1(1) 3(2) 5(2) 7(2)
18 国际港务区 1(1) 2(1) 3(1) 4(1)
19 浐灞生态区 1(1) 2(1) 3(1) 4(1)
20 航天基地 1(1) 2(1) 3(1) 4(1)
21 航空基地 0(0) 1(1) 2(1) 2(0)

合 计

25(25) 60(35) 102(42) 150(48)

说明:表格数据:累积总数(年度新增数),均表示最少完成数。

附件2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指标 指 标 要 求
1

规划布局

(10分)

商业规模(5分)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充足,总分5分。
2 科学布局(5分)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集聚式(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街坊式(商业街)布局形态,商业设施集中,商业设施和整体社区建筑风貌协调美观,服务半径内的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总分5分。
3

业态配置

(60分)

购物服务(15分) 1.品牌连锁便利店1个0.5分,总分2分;2.品牌连锁生鲜店1个0.5分,标准化菜市场1个1分,总分2分;3.大型连锁超市1个1.5分,总分3分;4.其他零售门店1个0.5分,总分2分;5.邻里中心/社区型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1个2分,总分4分;6.社区团购站点1个0.5分,总分2分。
4 餐饮服务(15分) 1.品牌连锁餐饮店1个0.5分,总分3分;2.早餐服务点1个0.5分,总分2分;3.大型品牌餐饮店(500平方米以上)1个1分,总分3分;4.宴会酒店1个2分,总分4分;5.特色美食街区1个3分,总分3分。
5 功能服务(15分) 1.社区书屋1个1分,总分2分;2.健身场所1个1分,总分2分;3.住宿酒店1个1分,总分2分;4.卫生医疗场所1个1分,总分3分;5.孕婴童服务1个1分,总分2分;6.休闲娱乐服务1个1分,总分2分;7.其他功能服务场所1个1分,总分2分。
6 便民服务(15分) 1.家政(养老)服务点1个1分,总分3分;2.五金店(含五金维修)1个1分,总分2分;3.美容美发店1个1分,总分3分;4.洗染店1个1分,总分2分;5.物流快递点1个1分,总分3分;6.照相文印1个1分,总分2分。
7

管理运营

(10分)

共商共管(2分) 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制定有社区服务公约制度,有社区商业体系建设计划,总分2分。
8 诚信经营(3分) 建立商户信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总分3分。
9 商业氛围(3分) 商业网点整洁有序,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灯光景观等安全、美观,总分3分。
10 综合管理(2分) 加强对污染排放、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门前三包等管理,对产生农产品废弃物、餐饮废弃物、垃圾等的网点,实行统一回收、统一运输、统一处置,对疫情防控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总分3分。
11

服务创新

(10分)

一店多能(2分) 1.商业网点搭载便民服务,1个网点0.5分,总分1分;2.鼓励商业网点24小时经营,1个网点0.5分,总分1分。
12 网络平台(4分) 1.商业网点接受线上预订,30分钟送达,1个网点0.5分,总分2分;2.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圏智慧服务平台,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得2分。
13 智慧设施(4分) 1.前置仓及配送网点1个0.5分,总分2分;2.自助售卖机、蔬菜直通车、移动餐饮售卖车进社区,1个网点0.5分,总分2分。
14

社区居民满意度(10分)

每个社区不少于50份抽样调查,总分10分。

评价说明:总分100分,采取三级评定:1.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础保障类业态不少于10种,品质提升类业态不少于6种,对照评价标准得分80分以上。2.基本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保障类业态不少于8种,对照评价标准得分60-80分。3.未达标。对照评价标准得分60分以下。

附件3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清单

目标任务 具 体 要 求 责任单位

科学优化布局

1.结合社区周边居民数量、消费、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引导住宅和商业适当分离,商业设施和社区风格相协调,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相结合,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

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重点在城镇既有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居住区商业设施配建相关要求,做到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确保商业面积、建筑规格等满足商业业态需求。
3.积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鼓励片区改造,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

完善商业业态

4.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药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前置仓等进社区,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保障生活必需。

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5.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保健养生、新式书店、教育培训、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品质提升类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6.重点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支持品牌连锁店(含生鲜超市)发展,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

培育市场主体

7.鼓励大企业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发展社区便利店、超市、理发店、餐饮店(早餐、快餐)等连锁经营,对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实行“六统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8.鼓励企业以大带小,在做好直营门店的同时,开放供应链、物流及门店资源,为传统“夫妻店”、杂货铺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实现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9.支持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标准化改造,推广先进冷链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强供应链管理,实行标准化、连锁化经营。
10.鼓励数字化赋能,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把大数据应用到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商品追溯等各个环节,促进模式创新和市场要素精准配置。
11.鼓励平台企业为社区商户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化工具等免费或让利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创新服务能力

12.鼓励各类商业网点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依托自有门店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店仓配一体化运营。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店视情延长经营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经营,服务夜间消费。

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3.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和智能体验,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驱动发展远程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动售卖等创新模式,鼓励居民小区自建或依托社区团购站点设立物流配送服务点,推广无接触配送。
14.鼓励商户根据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经营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定制化服务,探索净菜进城、社交客厅、亲子体验等新模式新业态。
15.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圏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捜索、信息査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服务,打造集约式发展生态圈,打通智慧社区、智能管家,融合商业属性和社会属性。 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引导规范经营

16.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完善便民生活圈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商共管加强行业规范。

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7.鼓励引入专业运营商,整体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运营、规范管理,完善购物、餐饮、休闲、文化、社交等功能。
18.严格要求商户定期对其经营食品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信息进行提前预警、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防止食品浪费。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消费欺诈行为,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20.支持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标准,开展技能培训,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 市商务局



附件4

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职责分工表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西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2.在用地、用房、财政、金融、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居民消费难点痛点问题。3.建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市、区县(开发区)商务、住建、民政、财政、人社、资源规划、文旅、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落实支持政策。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局、市邮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文件关于居住区商业设施配建的相关要求,做到社区商业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 市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5.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6.协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创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养老服务、应急保供等企业依法依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市金融工作局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7.把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邮政局 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8.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9.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市税务局
10.落实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有关奖补政策。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支持各地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1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后果或后果较轻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范围内给予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大对社区店铺开业活动的支持力度,做好装修施工及装修垃圾外运的协调工作,落实门头牌匾设置备案制。 市城管局
14.认真落实社区电商(含社区团购等)领域市场准入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15.加强规范和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落实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按照热线平台工作流程,做好市民群众及消费者诉求办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17.组织第三方机构为社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数字化转型、信息咨询、装修设计、营销策划、经营分析等专业服务。18.创新工作宣传和交流方式,把居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成熟经验做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商务局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协会、社会机构

市政办函[2022]2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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