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煤气中毒防范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1月13日全市防煤气中毒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1月17日全市防范煤气中毒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对各镇煤气中毒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月20日至22日。
二、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和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煤气中毒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平政办发〔2020〕102号)、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煤气中毒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20﹞40号)、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20﹞50号)、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情况。
(二)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镇、村(社区)、集中安置点和出售民用燃煤的企业、供应点及个体户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防煤气中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镇、村(社区)、集中安置点防煤气中毒安全“敲门做排查”落实情况。
(四)防煤气中毒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镇、村(社区)、集中安置点防煤气中毒和用煤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抽查出售民用燃煤的企业、供应点及个体户安全宣传和明白卡制作发放情况。
三、检查组分组
第一组:负责八仙镇、正阳镇、广佛镇
组 长:龚甲宝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县市监局、民政局、卫健局干部各一名
第二组:负责老县镇、西河镇、兴隆镇
组 长:龙升阳 县市监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局干部各一名
第三组:负责城关镇、长安镇
组 长:杨友平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市监局、民政局干部各一名
第四组:负责洛河镇、大贵镇、三阳镇
组 长:张 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卫计局干部各一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煤气中毒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的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配合县政府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组长责任;各配合部门要选派懂业务、精专业、讲政治、敢碰硬、作风实的业务骨干参加督查检查,全力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督查检查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镇至少要抽查检查4个村(社区)、2个集中安置点、1户出售民用燃煤的企业。对检查发现防煤气中毒工作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扎实或宣传教育不到位的,要立即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报县安委办,同时要加大督办力度,适时组织复查,实现闭环管理。
(三)严守纪律。各督导检查组所在督导检查期间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需车辆由各组长所在单位予以保障。
2021年1月18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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