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突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重点,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成效及措施
(一)安排部署到位,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按照市委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在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的基础上,突出党的领导抓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同时,突出统筹兼顾抓推进,做到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二)普法宣传深入,学法用法效果凸显
我们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将农村学法用法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结合“科技三下乡”、“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深入集镇村组、农贸市场开展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今年先后在安康广播“与法同行”栏目,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解读3期,在安康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十年禁渔,安康在行动”专栏,开展以案说法宣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据统计,全市共集中宣传12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万余份,举办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40余场次,指导培训4000余人次,提供咨询服务2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学法用法效果。
(三)制度机制完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我们坚持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根基和目标,先后制订出台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农业执法文书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和办案水平。在2021年中、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有3件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有5件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有1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四)改革全面完成,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全市11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均已通过同级编制部门审批,下发了“三定方案”,明确了职能职责。全市编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94人,实际在岗160人,在岗率占82.5%。据统计,今年全市执法人员办理简易程序案件90件,普通程序案件84件。局公职律师先后参与行政诉讼3次,行政复议1次,参与涉诉涉访案件6次,配合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4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白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获农业农村部首批和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五)创新执法模式,十年禁渔成效显著
为有效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结合安康实际探索出了有独立机构、有专门人员、有执法装备、有专项经费、有协助护巡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长江流域禁捕渔政执法“六有”模式被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广,并写入《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出台了《安康市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禁捕护渔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强力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全市累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查办各类非法捕捞行政案件34件,行政处罚49人,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移送起诉12案17人,对非法捕捞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长江禁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民日报以《安康禁渔禁出“水清鱼欢家园美”》为题在头版头条予以宣传报道。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农业执法人才缺乏。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除常规的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执法外,涉及耕地非农化问题,长江十年禁捕,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非法集资等复杂多样的执法案件越来越多,现有执法力量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不匹配,农业执法人员不足。
(二)执法装备和经费不足。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复杂多样,仅靠传统的执法装备和中省极少的项目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装备和经费不足导致取证困难,效率不高,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三)农业执法改革不到位。目前虽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但因少数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单位机构性质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暂停农业综合执法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和职称晋升现象,使执法工作效能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全面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认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三是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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