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淳化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室

关于印发《淳化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淳化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深化国企改革的战略决策部署,将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淳化县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经济效能,促进淳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淳化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从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企业产权改革,从国有独资转向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推进资产有效集中整合,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经营机制转变,实现国有企业运行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向市场化经营机制。实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增强服务全县发展能力为核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统筹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探索国企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治引领,攻坚克难的原则。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统领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勇于动真碰硬,以坚强的决心、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2、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国有企业实际,聚焦改革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按照“目标切实可行、措施务实管用、要求清晰具体、可视可督可查”的工作标准,攻坚发力,求真务实,一项一项推进,一条一条落实。

3、坚持风险可控,积极稳妥的原则。把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重要的位置,科学研判应急谋远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理,着力防范和化解企业整合、资产变现、资产重组、债务处置等问题引发的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企业的稳定。

(三)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县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淳化县实际,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发展方式灵活,发展质量高效能够助推淳化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新经济模式

、分类改革

结合我县国有经济规模、资源禀赋和国有企业发展水平,遵循“市场化配置、权责对等、互利互赢”的原则,根据我县不同类型和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从产品性质和行业特性两个维度进行国企分类改革,着力推动全县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集中,实施同类企业原则仅保留一户,无发展前景的一级公司和子公司原则合并为一户,压减法人企业户数,形成合理分工,避免同质化竞争的企业布局。

(一)完成公司制改革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对未进行公司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发展水平,不改变投资主体,承接原企业所有资产,推动企业组织形式改造。此类企业选择公司制改革方式,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附件1)

(二)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微观层次的“混改”是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资本相互参股形成的经济形式。对不存在行政垄断,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正在由大向强迈进的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市场需求,将资金、资产、技术等多种资源以出资的形式聚集起来,实现规模、市场化经营,合理配置资源,加速企业自我发展。此类企业选择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方式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附件1)

(三)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国有资产

对长期停产停业,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规模较小、主营业务丧失,但尚有部分可利用的土地资产的国有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成熟一个退出一个,通过资产变现安置职工或功能转换的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资本退出。(附件1)

(四)“僵尸企业”处置

根据国家对“僵尸企业”认定的2条标准,对停产停业2年以上,不具备偿债能力,救治无望和设立5年以上且连年亏损的企业,以及营业执照吊销、注销,名存实亡的国有企业,通过清算注销、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附件1)

(五)做强做精做优主业

对一级公司与子公司经营范围基本一致的国有企业,按照只保留一个经营实体的原则,推动企业做强做精做优主业。此类企业选择资产整合发展方式,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附件1)  

(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对虽仍在经营,但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在岗职工人数在20人以内,无主导经营产品且经营方式相同的国有企业,推动优势资源集中整合。此类企业选择资产整合发展方式,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附件1)

、重点任务

围绕“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市场化转型,集中打造大中型优势国有企业,全面构建国有资本布局合理、国有企业良性发展、国资监管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格局”目标,推动资源资产集中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党的领导,有力推动国企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一)推动资源资产有效集中整合

1.推动优势资源集中整合。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采取资产重组、股权合作、作价赎买、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加快劣势资产淘汰出清,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不具备竞争优势且社会效益不明显的国有企业,尽快通过清算注销、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

2.持续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监管。将县属经营性资产在本次改革中全面移交监管到位。合理布局国有企业资产,向符合主业方向的优势企业旗下聚集。

(二)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规范董事会建设。对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内部管理、薪酬分配、风险防范等职责,规范经营管理和董事会董事交叉任职,科学设置董事会决策机构与经营管理者权责,解决权责不清、工作交叉混合的问题。积极探索外部董事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外部董事比例,充分利用外部专业人才资源,协同推进企业战略发展。落实董事会集体审议、一人一票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机制,落实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议记录制度,完善董事会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2.规范监事会建设。建立完善股份制改造企业监事会设置,实现监事会监管全覆盖。

3.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规范招录企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绩效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

(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

结合县属国有企业所处发展阶段,分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县属大中型国有企业,重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市场化转型,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宜参股则参股、宜控股则控股的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鼓励通过股权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外包、供应链管理、资产收购、债务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加强与民营社会资本合作,在依法依规、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1.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以管资本为主,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严管公司章程,依法履行职权,科学界定出资人边界。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明确权利责任的基础上,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将企业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利事项,授权企业依法依规自主行使,确保下放、授权事项有效衔接推进企业以市场为中心自主经营、高效决策。

2.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内控体系,提升监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3.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严肃追究问责。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同步配备、党的工作与国企改革工作同步开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把党组织讨论研究作为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

2.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量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党员群众的载体建设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制度,引导领导人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履行职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关键环节的监督,努力构建企业领导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深化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结合本部门下属企业实际情况,推动企业制定国企改革方案。无下属企业的相关部门涉及其相关业务职能时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属国有企业要围绕改革目标和总体部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健全经营管理机制,落实资产重组、推进市场化转型,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改革方案,确保改革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涉及改革的国有企业、涉及移交经营性资产的主管部门,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除正常运转的财务收支外,其余各项人事、资产、财务等全部冻结,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特别是人事方面,未经组织许可,不得随意变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宣传及正面引导,及时解读改革政策、公布改革进展。积极宣传典型经验,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解支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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