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村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1:14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挖掘和传承文化基因,展示村镇发展历史,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增强文化自信,为“三个永寿”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村镇志编修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启动村镇(街道)志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永寿县村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反映全县村、镇(街道)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记述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与变化,展现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弘扬村镇文化,展现时代风貌。

二、目标任务

2021年6月,启动村镇(街道)志编纂工作。镇(街道)志编纂工作要实现全县“6镇1街办”全覆盖,2022年全面完成编纂任务,2023年全面完成出版任务。村志编纂以重点村、特色村、历史文化名村、经济强村志等为重点,实现编纂出版全覆盖。村志2023年全面完成编纂任务,2024年全面完成出版任务。到“十四五”末全县全面完成村镇(街道)志编纂出版任务。各镇村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志书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有机统一,坚持修志为用,修用并重,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繁荣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三、编纂要求

村镇(街道)志编纂要遵循依法修志的原则,明确法定职责;要围绕组织准备、资料收集、志稿撰写、印刷出版四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严格履行“三审一验收”程序,分级组织初审、复审、终审和验收,完善质量审验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求,将精品意识贯穿于村镇志编纂出版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观点正确、体裁完备、篇目科学、内容全面、资料翔实、记述准确、文字精炼、行文规范。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努力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良志。

四、组织实施

村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编纂难度大,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志书编纂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推动、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治志,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督查和考核;要将村镇(街道)志编纂出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修志工作认识到位、规划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志书按时保质出版发行。

二是加强跟踪指导。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统筹规划,制定标准,加大推动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培育典型,强化规范管理,积极推动镇名村志的申报工作。加强编纂方案制定、框架结构设计、编修人员培训和组稿撰稿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修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终审验收工作。

三是落实督查责任。县地方志研究编纂中心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适时予以通报。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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