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武功为目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武功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武功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委员会组成人员,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的工作领导。二是强化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等相关标准列入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法治武功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三是强化制度落实。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开展集体学法4次,举办“尚法武功”法治课堂3次,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强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武功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办法》,并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暨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形成党委重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深化 “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高效服务政府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政务大厅进驻县级部门26个,运行服务窗口41个,集中受理事项638项。按照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三级四同”要求,对全县32个部门的12大类80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积极开展事项归属确认、要素完善、办理环节优化,网上可办率达到90.72%;完成了全县2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确认。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工作。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及责任单位。完成30个部门账户新增、角色配置、陕西(用户)同步等工作,累计创建账户574个;组织32个县级部门,召开了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培训会,对“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三是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开展“多证合一”改革,现行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只需通过部门间的信息推送,企业不再有后面的多项审批,可迅速达到生产经营的状态。以“能整合的尽量整合”为原则,全面做到个体“三证合一”企业“五证合一”“多证合一”。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科学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积极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7个镇、1个街道办、4个社区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我县法律工作者、公职律师、律师担任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基层一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全县各部门也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其中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10个重点执法部门率先落实法律顾问,加强重点执法环节的法律意见审核,促进各执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总要求,推进政府民主法治化决策,先后聘请3名律师长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涉法文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核中把好法律关,2020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政府涉法文件41件。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全县相关部门、镇办(社区)、县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同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并在武功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执法主体,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四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着力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深化镇办(社区)行政体制改革,基层执法主体更加明确、执法人员更加充足、群众维权更加便捷。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要求,我县及时出台相关示范创建通知,下发示范创建指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对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供反馈意见,做到问题找准,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将全县各类执法主体纳入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理清各类执法主体,部门的权责清单,执法规范化从线下走到线上,执法综合监管从无到有。

  六、强化复议应诉,拓宽救济渠道

  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行政复议法》关于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依法受案、调查、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2020年办理行政复议案4件,其中驳回复议申请3件,维持1件;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规范复议案件文书要求》规范复议案件文书,复议案卷装订,归类的要求,对2020年以前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归档整理。二是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我县积极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回应,相关人员和法律顾问出庭应诉答辩,确保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20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起,其中维持2起,在办2起;部门行政应诉案件7件。三是完善矛盾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要求,组建了12个镇办(社区)综治中心,做到处理矛盾有阵地,处理矛盾有人管。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各部门单位每年依法公开本部门信息,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县公开政府信息226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466条。二是规范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答复申请人,规范答复书格式,完善答复书各项要素。2020年接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政府网上申请5件,信件邮寄申请2件),已全部依法答复。三是加大信件督办力度。建立信件管理督办台账,由专人对没有按期回复的信件通过电话督办或下发督办单等形式进行督办,对推诿扯皮,权责不清等信件,坚持上门沟通协调,确保信件办理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书记信箱收信254件,已办结249件,正在处理5件;县长信箱收信243件,已办结237件,正在处理6件;咨询投诉收信162件,已办结160件,正在处理2件。

  八、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县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送法七进”活动。二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坚持亮利剑、出重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全县共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42条,破获九类案件1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9人,刑事拘留301人,移送起诉271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4个。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全市唯一重点案件;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总量全市第一;抓获逃犯总数全市第一;打响全市扫黑案件审判第一枪;特别是办理蔡国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和省公安厅“红字通报”表扬。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主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还停留在依法行政层面上,党委(党组)对本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安排多,过问少,点评少。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一些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状况与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需改善,执法部门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还停留在文件中,未能较好的落实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经济发展、法治先行,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和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拓展法律顾问全覆面,各部门结合实际,形成以本部门公职律师为主、聘用法律顾问为辅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在涉法事务决策与论证中的审核把关作用。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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