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镇政府、村委会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咸自资发〔2022〕35号)工作要求,现就我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核查。按照“严起来”的要求,对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执法图斑,要及时逐一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判定,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的核查和数据填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动整改;对发现确属设施农业项目和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管;重点加强对渭河、漆水河等沿线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重要矿种卫片执法图斑的核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整改。对核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各镇办要立即开展整改,对已拆除复耕到位和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家部委或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文件、重大项目清单为认定依据)违法用地,国家自然资源部在违法比例核查时予以扣减;对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包括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补办手续)的,只扣分子不扣分母;对省级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不再予以扣减;省自然资源厅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用耕地100亩以上的图斑,市自然资源局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用耕地50亩以上的图斑,要组织逐一实地核查,核查结果按“月清”要求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部将根据情况,选取重点图斑和重点县市开展实地抽查;对整改不力不按期整改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按月度先行冻结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地方拆除复耕并经省级确认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冻结指标以及复耕后解除冻结情况,要纳入卫片执法成果一并报部。
(三)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镇办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初,安排部署我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按照上级随时监测,随时下发的2022年卫片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同时开展我县的图斑核查和数据填报工作。
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县自然资源局要按时完成内、外业核查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核查情况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并上报市级端口;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将本季度整改、查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2022年7月1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上报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1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年四个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
三、成立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武功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执法局、供电分公司及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各镇办要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对本辖区的违法违规图斑坚决整改。县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加强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形成查处整改工作合力,做好下发图斑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接收、核查、反馈等相关配合工作,确保卫片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严守工作底线,排除各种干扰,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开展下发图斑判定和填报,确保卫片执法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要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要求开展核查、查处、整改工作,按时上报各个阶段卫片执法数据。配合市级开展每月一次的填报核查,配合部、省完成季度“互联网+”在线核查任务。
四、强化违法防范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自然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7号)文件要求,树立我县项目用地未经批准前不得动工建设、土地红线不能碰触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大事前防范工作力度,积极减少卫片执法违法图斑,遏制土地违法案件高发态势。
(一)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凡我县上报预审的用地报件,必须经自然资源局出具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情况说明,真实确认有无未批先建行为以及是否查处执行到位,已查处执行到位的,须提供查处主罚、附加罚、追责及结案情况,涉及没收的,要提供自然资源局移交和当地相关部门接收情况等资料。省、市将对各我县上报中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用地报件重点审查,未查结到位的,一律不通过预审。
(二)未供即用违法行为。从今年开始,我县在进行土地供应前,须经自然资源局出具是否存在未供即用行为的情况说明,真实确认有无未批先建行为以及是否查处执行到位,已查处执行到位的,须提供查处主罚、附加罚、追责及结案情况,涉及没收的,要提供自然资源局移交和当地相关部门接收情况等资料。凡未供即用行为未查处执行到位的,一律不得供地。省、市将结合土地卫片执法下发图斑,加大抽查检查工作力度,对未供即用未查处执行到位即违规供地的,将严肃追责。
(三)设施农用地违法行为。从今年开始,用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确定的设施农业用地认定标准的图斑或地块,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应当依据上图入库信息,保证进出平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未按要求上图入库的不予认可,判定为违法占地。
(四)农村道路违法行为。从今年开始,在农村范围内,路基宽度在8米以内,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图斑或地块。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要能提供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已将该农村道路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判定为违法占地。
(五)存量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从今年开始,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属于存量建设用地。在存量建设用地上存在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判定为存量非农建设违法用地。但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片执法工作不仅是检验各镇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的重要标准,也是耕地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各镇办、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上来,迅速安排部署,积极统筹协调,实是求是,严格查处、整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卫片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认真查处惩戒。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卫片执法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方面的作用,将其作为弥补基层日常执法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下发的卫片执法图班经核查后认定为违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制止、移交、报告等措施,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经核实认定为违法且符合立案条件的,须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非本单位职权范围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县农村农业局要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农村宅基地监管,对农村乱占乱建宅基地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函告县自然资源局。
(三)从严问责追责。要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有关规定,坚决摒弃“唯15%的比例论”,对违法面积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也追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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