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完成隐性债务试点的工作任务,推动实现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根据财政部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隐性债务试点清零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贺建权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焦小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梁小飞 市水利局局长
高 波 市教育局局长
吴静雅 市审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亢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隐性债务清零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政策执行小组、债务化解小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清零试点工作,对接相关支持措施落地,落实工作综合统筹进度协调跟进等。(财政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教育局配合落实)
2、政策执行组:负责牵头研究制定隐性债务清零实施工作方案、化解方案,并组织执行、协调金融机构,解释化债口径等工作。(财政局牵头,住建局、教育局、水利局配合落实)
3、债务化解组:主要负责组织隐性债务清零工作的落实,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并及时向隐性债务试点清零工作专班报告。(财政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审计局配合落实)
三、其他事宜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工作专班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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