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平市隐性债务试点清零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完成隐性债务试点的工作任务,推动实现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根据财政部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隐性债务试点清零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贺建权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焦小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梁小飞   市水利局局长

高  波   市教育局局长

吴静雅    市审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亢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隐性债务清零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政策执行小组、债务化解小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清零试点工作,对接相关支持措施落地,落实工作综合统筹进度协调跟进等。(财政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教育局配合落实)

2、政策执行组:负责牵头研究制定隐性债务清零实施工作方案、化解方案,并组织执行、协调金融机构,解释化债口径等工作。(财政局牵头,住建局、教育局、水利局配合落实)

3、债务化解组:主要负责组织隐性债务清零工作的落实,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并及时向隐性债务试点清零工作专班报告。(财政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审计局配合落实)

三、其他事宜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工作专班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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