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兴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兴平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努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与治理结合,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部门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做到灾害发生时,全力保证排洪渠道不堵塞,主要交通运输和通信干线不中断,城镇基础设施不受损,遇到险情时,应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我市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较单一,多为高崖危坡崩塌,偶有地裂缝及地面塌陷发生。灾害主要分布在塬边,高干渠沿线,近年来经过各方不断努力,大多灾害点已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但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未完全消除。
2021年我市在册隐患点7处,共进行了4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了地质灾害区群众防灾避险能力,防止和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及损失,同时加强监测和提前预防,实现地质灾害发生零损失,达到了防灾减灾的预期目的。2022年争取再核销2处隐患点,进一步减少我市隐患点数量。
三、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的时段主要集中在6月—10月期间。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堆积性滑坡、露天开采的工作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以及矿山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6月—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汛期防范的重点区域有:
1.西吴办齐官村地段;
2.东城办高店村地段;
3.马嵬办黄山宫、李家坡村、前北铁村地段;
4.发改局下属粮食局马嵬粮站。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市上成立以主管市长任组长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日常工作。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安排如下。
1.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气象局、水利局负责做好雨情、水情预测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暴雨信息,适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坚持汛期每日提供。
3.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保障工作。
4.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发生期间正常供电。
5.电信局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保障通讯畅通。
6.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拨救灾物资,救援涉灾群众,以及灾民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恢复补助工作。
7.住建局负责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规划审批的科学选址。
8.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的滑坡等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并在灾害发生时做好毁损公路抢修、运输抢险物资工作。
9.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
10.卫健局负责防疫物品储备,在灾害发生时做好灾民医疗救助工作。
11.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2.发改局负责做好其下辖各储粮仓库的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13.陕西省宝鸡峡兴平总站负责高干渠兴平境内的灾害监测和防治。
14.各镇办负责做好各自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逐级落实责任。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全面熟悉、掌握灾害情况,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深入现场进行指挥和应急处理。要健全监测网络,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不出问题。
(二)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监测防范。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相关镇办及有防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于汛期前公布实施,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方案的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治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监测、防治的责任人等。
2.认真做好汛期前排查工作。自然资源局要督促各镇办在汛期到来之前,对所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是塬坡及砖厂、建筑土方基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把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镇办的镇长(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的村民,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村民手中,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
3.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镇办做到心中有数,一旦灾情出现,能及时处理,万无一失。
4.积极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危险区居民的搬迁避让工作,对目前已经掌握的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工程治理﹔对投资大,暂来不及治理的,要在加强监测预报的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设置警示标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各镇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值班日程表,落实值班人员,实行领导带班,交接班制度,绝不允许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如出现险情,要迅速上报。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电话(传真)为:029—38817045。
(三)做好宣传培训,普及防灾知识。各相关单位要进行以《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培训,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依托“地球日”、“防灾日”、“土地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五、做好防灾年度方案及总结工作
市政府与相关镇办及有关部门签订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督促相关镇办编写修订“防、抢、撤”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在汛期结束后,相关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兴平市2022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灾情分析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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