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委办〔2020〕39号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安委会审定同意,现将《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与铁路部门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邮政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领域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咸阳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各领域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全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双报告制以及全员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按照各领域行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加快健全完善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二)落实风险隐患预防机制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防控协同、防控责任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开展重大隐患挂牌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各领域分析查找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吸取事故教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铁路安全 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 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 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 五是开展铁路与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护设施不良、公跨铁立交移交不到位等问题。 (以上实施方案,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定职责进行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邮政安全 一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市级全覆盖、县区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是升级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应用,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三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 四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以上工作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3.水上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细化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中加大责任事故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相关单位在办理《水路运输营业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是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坚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4.轨道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城轨交通建设、运营的安全管理,在城轨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环节上,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安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在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评估,防止地质灾害等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城轨交通灾害防御和应急救助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 三是城市轨道交通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轨道交通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以上工作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负责,秦都区政府配合落实) (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内部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统筹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镇(办)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镇(办)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安全政策学习研究,提高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行业应急管理融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加强新媒体社会宣传教育作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结合工作实际,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实化措施、明确分工,确保不漏项,责任到人。要层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落实。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攻坚克难,成效明显。 (四)巩固提升(2022年)。及时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0日前和2022年11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行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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