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要求,我市制定了《广安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按照相关要求对社会公布。在事项运行过程中,对事项目录有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逐级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广安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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