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安市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2022年广安市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广安市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广安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同城融圈、优镇兴乡、品质主导、产业支撑”四大战略和“五提升、五示范”五大目标,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以大数据阵地建设、数据共享开放为突破口,实施数字政府领航、数字底座升级等“六大行动”,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一流、四川领先”的大数据发展新高地,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注入强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智能高效,实施数字政府领航行动


1.编制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立足全市信息化基础和区域发展现状,摸清市级部门、县(市、区)、园区信息化资源,编制《广安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明确建设背景、目标任务、建设思路、总体架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对标省内外数字政府建设、新技术应用、组织及建设模式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赋能智慧城市建设、数字变革创新和政府数字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2.优化数字政务服务。加快大数据阵地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业务聚合、功能融合,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诉求“一键回应”。持续推进省级政务服务网广安分站点建设,加大“天府通办”APP广安分站点推广使用力度,推进个人服务等高频事项套餐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率达到80%以上。推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数字化、智慧化升级,力争建成电子档案归集管理、数字见证、掌上交易(手机APP)等3大系统。打造“广天下·安心办”智慧政务和“资源天下为广·交易智慧为安”智慧交易品牌。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3.打造政务协同机关。依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公文运转、活动安排、会议管理、文档管理、信息发布、审批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事项数字化,建设市政务协同一体化办公平台,推动政府视频会议调度系统向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延伸,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政务应用协同机制。建设无纸化会议管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二)坚持统建统管,实施数字底座升级行动


4.升级政务云网体系。改造扩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县骨干网络,分级实施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建设和统一互联网出口,完成6个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新建市可信政务云,有序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可信政务云迁移整合部署。加强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电信普遍服务和智慧广电网络,力争建设5G基站500座以上。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园区


5.推进网站平台集约管理。改造升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云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数字化媒体“总门户”。集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四川日报“问政四川”、省(市)12345热线、思源社区、天下广安APP等网上群众诉求平台,建设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总平台”,实现诉求信息智能化管理、社会诉求“一台通办”。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信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6.提高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持续优化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目录管理系统基础功能,组织市级部门开展国家、省共享交换平台广安数据“回流”工作,持续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信用、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库和主题库建设,发布年度共享责任清单、开放清单和需求清单。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探索推进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三数”融合应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三)坚持驱动赋能,实施数字社会优化行动


7.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争创工作,统筹推进市级智慧城市和县级特色领域建设,探索智慧城市“建、管、治”长效运营模式。打造集感知、分析、管理、指挥、服务“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平台,实施“雪亮工程”高清改造、智能升级工程,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系统、共享平台和联网共享体系深度应用,加快推进社会视频资源接入。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委政法委、市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8.构筑交通运输智能体系。完善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整合全市公路、水路领域监控监测数据资源,新建37个普通公路监测终端、1个可变情报板,构建多维感知、高精度定位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推进全市6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智能化建设,实现电子客票全过程应用。推进交通服务数据共享融合,提升公共交通智慧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9.建好应急消防应用平台。建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一体化基础感知网络,构建集应急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于一体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快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联通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和市大数据管理平台,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及消防“一张图”系统,推动灭火应急救援接处警和指挥模式向智能化转变。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0.推进数字公安实战应用。推进全省公安大数据广安分节点建设,搭建视觉计算广安边缘节点,推进电子围栏、智能交通等前端采集设备补点,推动视频监控点位高清化、夜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公安大数据“建、管、用”一体化模式,推进前端点位和数据治理,优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库。开展基层技术革新比武大赛等活动,实现大数据应用与基层警务工作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1.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建立横联市级部门、纵贯省市县三级的数据采集、汇集、存储、管理和共享通道,实现固定污染源档案、统一污染源身份和污染源数据大集中、大融合、一台发布,全生命周期信息关联和展示,提升生态数据信息化水平。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智慧应用场景,做到日常监管数据智能化查询,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2.优化公共服务数字供给。推广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鼓励争创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打造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立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实现看病就医“一卡通”,7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力争建成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各2家,建成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智慧康养院”展示体验场所、家庭“虚拟养老院”,构建15分钟社区智慧养老圈。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四)坚持能级提升,实施数字经济转型行动


13.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建立以手机、计算机、显示屏、汽车电子为支柱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引导产业加快强链、补链、延链,形成整机生产、零配件生产以及软件开发全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链配套能力达到60%以上。加快新引进项目落地,推进华蓥西部硅谷建设,力争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4.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以产业园区为载体,集聚应用新一代信息数字化技术,形成产业创新要素互通共享、平台服务资源集聚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创新、数字经济新业态持续催生的园区生态。以深广产业园为依托,打造物联网一体化、数据一体化、服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的新型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科学复制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模式,助推各地数字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全市数字产业化进程。


牵头单位:广安投资集团、市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深广公司


15.加快企业智能化升级。实施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万企上云”计划,强化龙头企业云化改造,加快推动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产业快速转型升级,完成40户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引进培育云服务龙头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建立“数字伙伴”合作联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据资源开发共享、平台支撑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五)坚持共建共享,实施数字生态培育行动


16.组建大数据运营公司。成立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大数据运营公司,根据全市大数据建设需求按程序负责承建、运营和维护,实现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和统一运维。围绕数据资源生产力提升,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运营机制,培育孵化创新商业业态,助推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广安投资集团、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7.成立大数据行业协会。创新“产学研用”及“上下游产业链”合作机制,成立全市电子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的大数据行业协会,助力政务、行业、企业等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与产业化。以重点园区、产业领域为整体推动大数据相关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应用培训、创业孵化、测试评估等优势资源汇聚。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8.发展“政校企”数字联盟。整合政府、高校、企业资源,签订政校企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学院共建、专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产业人才培育、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和双选招聘等活动。建设大数据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科普基地和竞技比赛平台,培育大数据人才生态圈,推进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投资集团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19.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加强全市通信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推进保密设施建设,开展政务系统和基础设施等保测评工作。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夯实网上政务服务支撑基础,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


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六)坚持协同发展,实施数字“双圈”融合行动


20.共建数据共享机制。持续推进渝广两地在标准体系共建、基础信息库共享、数据有效性互认等方面合作,建立渝广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实现渝广两地信用信息等重要民生和经济领域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21.共推“放管服”改革。梳理“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等事项清单,推动事项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审批。依托省级政务服务网在线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整体协同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体系,满足跨区域公众办事需求。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22.共认数据公共服务。推行渝广“一卡通行”,推进两地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政务服务等方面同城待遇、一码通行。推进与渝北区、合川区等重庆毗邻地区公共信息服务、交通运行监测等数据跨区域多部门共享利用。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制定大数据发展“路线图”“时序表”,确保年度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加强大数据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责任强化的推进、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注重培育,提升业务能力。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体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举办数字技能竞赛,提升干部职工数字素养。建立“大数据发展人才蓄水池”,引进培育大数据人才,及时补充大数据技术力量。探索建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机制、“业绩论英雄”评价体系和政校企协同培养机制,激发大数据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三)全力争取,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大数据发展政策、项目和资金,争创大数据项目建设试点示范。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完善资金使用制度,提升资金使用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运用引导基金、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助推大数据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广安市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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