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一、《行动方案》编制背景。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市结构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产业结构仍不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偏煤问题还未根本扭转,运输网络体系建设和服务效能有待优化提升,农业投入结构仍不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高位,污染源头防治和全面绿色转型依然任重道远。为尽快补齐结构短板,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烟台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讨论稿),并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26个相关部门意见,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在目标指标确立上,注重与省直相关部门确立的工作指标、重点任务相衔接,与我市“十四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主动融入全省“四减四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上级决策战略,突出烟台特色。到2023年,全市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行动方案》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突出降碳源头治理总抓手,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空气质量改善、“碳达峰”要求等多目标协同,瞄准污染防控多领域、多行业、全过程,注重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倒逼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

一是深入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通过实施“9+N”产业集聚培育工程,推进新能源汽车、风电、核电装备等产业发展。

二是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按照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压减煤炭使用、壮大清洁能源规模的思路,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和锅炉,加快工业炉窑、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清洁能源替代,提供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到2023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提升至10%。

三是深入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公改铁”“公改水”,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并首次将国四柴油货车纳入逐步淘汰范围。

四是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坚持一手抓减量,一手抓保护,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

四、保障措施。

“四减四增”工作列入生态环保委办公室重要职责,各区市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实现实体化运行。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区市、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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