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目前我市医疗基础实力相对薄弱,通过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可以快速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二、《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政策出台的决策依据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重点是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团队、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优质医学教育和科研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深度合作,推动我市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相关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借势借力提升我市医疗服务能力,厚植发展优势,打造区域医疗高地。
四、《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政策有什么亮点?
《意见》有三个亮点:一是引进方向明确。重点针对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短板弱项,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制定引进计划。二是强调互利共赢。与引进的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作共赢局面。三是坚持政府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形成态势。政府负责搭建平台,营造环境,提供政策,统筹推进。
五、目前我市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工作情况如何?
近几年,我市在引进优质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方面的做法主要有:
1.高端医疗机构托管运营。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托管运营德州市人民医院为代表,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委托山大齐鲁医院管理运营德州市人民医院。
2.与上级医院建立医联体全面合作。以市第七人民医院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千佛山医院)建立医联体全面合作关系为例,主要合作内容有每月两次专家坐诊、查房、指导手术、上下转诊、院内培训讲座、短期学习、长期进修等。
3.加强学科建设合作。市二院引进杨国仁教授为核医学科的带头人,在学科、制度、质量、体系建设等各方面充分作用,打造高品质核医学科。市第七人民医院与北京哈特瑞姆心脏医疗集团合作共建心脏中心,与北京宣武、天坛医院共建神经科医学中心。陵城区人民医院与哈特瑞姆心脏医疗集团合作成立陵城区哈特瑞姆心脏中心等。
六、《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出台后将着力于解决哪些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在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引起渠道并不通畅,缺乏整体规划。一方面,合作紧密度低,内生动力不足。我市各家公立医院虽然积极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为患者进行坐诊、带教、手术,但也造成了部分医师过度依赖专家,技术水平提升较慢,难以形成深度合作。另一方面,引进资源与实际需求不适配。个别医院引进知名专家来诊疗,但是受大型设备、手术间(手术仪器设备、麻醉条件)等客观条件限制,专家难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来院专家的就诊病源量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病人就诊量带动力不强,门诊及住院病人量没有明显上升。现在,结合我市特点,提出了《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将有利于加强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招引力度和针对性。
七、《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主要的支持政策有那些?
《意见》根据我市实际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鼓励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外地高端医疗机构,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属地原则负担。属于市级负担的奖励资金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中列支;属于县级负担的奖励资金主要由县级承担,市级统筹上级专项资金予以倾斜。
(二)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按照《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给予奖励支持。全市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创建团队创建期内,在上级拨付的医学重点专科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工作给予专项补助,同时按照2000元/月、1000元/月的标准分别向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发放特殊津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最高分别给予创建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市医保局适当提高相应专科报销比例。
(三)鼓励支持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优惠政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人才、学科需求,可自主制定人才招引等方面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措施。
(四)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其他未涉及支持政策,根据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协商确定。
八、《关于加快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意见》有哪些特点?
当前,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规模、业务量、业务水平等在全省处于落后地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已刻不容缓。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专门的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政策文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的高度重视。文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等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引进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医疗单位合作相关政策。完善卫生人才保障机制,给予医疗单位政策范围内人才引进的自主权,吸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在德落户。通过内抓人才培养、外抓人才引进“两条腿走路”以及“弹性引进”的方式解决人才短缺和人才梯队断层问题。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医疗卫生单位之间长效、紧密合作,形成以上带下、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唐晓文
联系电话:0534-26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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