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日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现对我市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协同,保持改革定力,攻坚克难,突出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一)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系统推进省全创办授权的三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落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9张清单”。大力推广全省首批21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确保符合遂宁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生根落地,产生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等)

  (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建立军民融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参与“军工四证”孵化培育,协助企业取得军工标认证。按照《四川省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军民融合企业认定工作。推动遂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筹建工作,筹备召开2017年度遂宁市军民融合科技成果项目发布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发改委等)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立技术交易平台,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全市技术合同登记额力争突破5000万元。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重点在锂材料、石墨烯、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化5项以上重大科研成果。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接活动,引进“军民融合”领域5项以上成果落地转化应用,培育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新兴产品10个以上。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分类兑现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等)

  (四)加快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制定《遂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遂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遂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培育一批创新平台,对我市科研机构实现层级化管理,为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好培育和储备。培育申报“四川省新型电子连接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碳基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印制电路与印制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生猪无抗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天齐锂业创建“四川省锂电基础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英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创建四川省石墨稀产业技术研究院、船山区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创建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五)构建鼓励创新创造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遂州英才“七大人才计划”,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城”建设。重点实施“遂州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年内引进5个以上创新创业团队、2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100名以上急需紧缺专业硕博高学历人才,实现与3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实施“遂州企业精英”振兴计划,邀请专家学者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遂培训企业管理人才1000人以上。实施“遂州专技骨干”储备计划,遴选100名以上专业技术骨干到著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修深造,选派10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一线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施“遂州青年创客”扶持计划,对1000名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对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辅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支持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项目孵化。(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三、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六)扎实有效去产能。制定2017年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实施意见,重点围绕造纸、水泥粉磨、化工、纺织、建材砖等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力度,完善企业退出通道。研究出台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对有前景的“停产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兼并重组,对产品无市场的“僵尸企业”实施破产清算。(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七)因城施策去库存。加强去库存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刺激房地产市场消费,有序引导农民和农民工进城居住。通过规划、国土部门的源头调控,根据市场的非住房库存情况合理审批项目和供应土地,从根本上控制增量。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争取国开行资金支持,合理引导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向购房消费者有效转化。确保2017年底商品住房库存控制在200万平方米以内,商业用房库存控制在220万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八)积极稳妥去杠杆。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对接资本市场打造产业龙头。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全市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转股实现资产重组,促进银企和谐发展,降低企业杠杆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利用增发、配股等多种方式增资扩股和优化资本结构。持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银政企共同参与的金融风险联合化解和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等)

  (九)多措并举降成本。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对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落实国、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应急转贷资金运作机制,加强应急转贷资金风险防控。全面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有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深化电力价格改革,降低用电用气成本。严格按政策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制定物流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研究制定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实施物流重大项目、物流企业补贴具体措施,规范物流运输收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

  (十)加快补齐薄弱环节短板。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和23个专项扶贫行动年度计划,创新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加强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完成90个贫困村摘帽、2.5万人脱贫。实施1047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中环线、县(区)快捷通道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渡改桥”进程。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强水域综合治理,协调建设好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加大公办学前教育建设力度。加强社会就业援助,减轻群众生活负担。编制《遂宁市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制定专项工程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

  (十一)大力实施“一提一创一培”。深入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编制重点产品的先进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区域品牌,指导县(区)积极争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区)。加快实施产业提升行动,编制出台“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和分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2017年度工作推进方案,集中优势资源,培育壮大六大产业。修订出台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实施《智能制造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启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兑现知识产权各项激励政策,推动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知局等)

  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二)推进农业全域规划。按照“全域规划、突出特色、龙头带动、联动推进、全域覆盖”总体思路,持续提升5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19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安居区三家—大安线、船山区老池、蓬溪县任隆—三凤线、射洪县金鹤—青岗线、大英县蓬莱—河边线等5个四川现代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205线柑桔产业带以及涪江、琼江河流域优质蔬菜(食用菌)产业带建设,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等)

  (十三)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以发展优质粮油为着力点,积极打造优质粮油产业带,力争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60万吨以上。加快发展现代养殖业,巩固提升优质柑桔产业。做大做强优质蔬菜、食用菌、高效林业、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推动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建设粮改饲示范区、种养循环示范场,加快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提升行动,建立立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

  (十四)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统筹农业大环线建设,推进农业园区示范创建,立足农产品资源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等新型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改造和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等)

  (十五)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建示范区、农业园区、新农村、农业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扶贫攻坚“五个结合”建设,以及农机化道路、机电提灌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受益人口15.1万人,解决1.7481万建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加快江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安居区萝卜园水库配套堤防工程、蓬溪县任隆镇荷叶溪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计划新建堤防2.8公里,完成总投资3100万元,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

  (十六)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推广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

  (十七)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完善规划督察专员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全面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全面取消市、县(区)、镇(乡、街道)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各类配套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教育、住房、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利用机制,按照中、省部署,制定出台我市“人地挂钩”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

  (十八)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动态调整市、县两级行政许可目录。在现有“五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整合人行市中心支行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在市本级试点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改革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全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打造行政审批“一张网”,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大厅。(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政务中心等)

  (十九)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定我市关于加强个人诚信、政务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二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按照国、省统一部署,推动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部署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二十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并严格遵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川府发〔2017〕43号印发),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贯彻落实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二十二)深化价格改革。稳妥实施遂宁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推进差别化排污收费。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深入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推进各县(区)建立镇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污水、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二十三)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现代制度。以提高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突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部分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引进外部董事优化董事会结构,推进落实董事会依法选人用人职权改革试点。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推进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等)

  (二十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

  (二十五)深化重点行业改革。贯彻《四川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推进增量配电电网进入市场,加快推进增量电量进入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试点交易。加强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规范管理和开发建设,鼓励电网企业加强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和监管力度。加快推动电能替代工作,按照省上要求,对工业企业燃煤、燃油、燃柴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新增用电量输配电价实施优惠电价,对上网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鼓励企业到水电发电企业自购自用弃水电量。根据国、省对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意见,制定遂宁市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七、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二十六)营造更加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我市专利保护制度实施意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推动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

  (二十七)积极培育壮大民营经济。按照国、省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贯彻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指引的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全市60户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

  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二十八)推进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在中、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后,研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逐步完善市级财力对下补助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和统筹能力。待中、省调整完善财政结算体制后,及时建立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九)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中、省新制定的预算管理办法,完善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根据中、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健全电子数据定期报送机制,推进市级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完善PPP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

  (三十)继续推行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省部署,继续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深化资源税改革,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准备工作,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九、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三十一)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推进蓬溪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推进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推动四川天府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入驻我市。支持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探索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以及生猪、蔬菜、水果等价格指数保险业务。拓宽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等)

  (三十二)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依托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中心的军民融合板、一带一路板、科技金融板、双创企业板四大特色板块,聚集各方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按照“筛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工作要求,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及政策辅导,推进辖内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等)

  十、加快建立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三十三)创新引进外来投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行政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中、省部署,制定我市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引资引技引智结合,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水平。大力争取更多开发区列入国家开发区目录范围,争取设立更多的省级开发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外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发改委等)

  (三十四)实施“走出去”战略新体制。主动融入国、省战略和规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成都平原经济区建设,以遂宁经开区、物流港等重点园区为载体,以绵遂内城际铁路、成遂南达万高铁、成南高速公路扩容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快区域间经贸合作与发展,努力建成成渝经济区新兴特色经济板块。加快推进成遂协同发展,推动遂宁成为成都非省会城市功能疏解拓展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运局、市科知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投促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

  十一、深化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三十五)深入推进教育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创建四川省区域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攻坚工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城市教育补短工程,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办学模式、集团化办学、学校“管办评”分离、教师“县管校聘”、政府购买服务五项改革试点。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制定完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规范管理机制的办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推进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联合理事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综合医改试点,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逐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集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开展门诊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综合医改示范县等重点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完善现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细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省统一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及运行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安全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八)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不同类别相适应的财政支持、财务、资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指导县(区)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

  十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三十九)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县、大英县为重点开发区域和蓬溪县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加快支持船山区发展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产业,支持安居区发展天然气化工、汽摩及零配件生产等产业,支持大英县发展现代旅游、石油化工等产业,支持射洪县发展锂电新材料、石墨烯等产业,加快推进蓬溪县农产品主产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按照中、省部署,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

  (四十)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待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出台后制定我市相关制度,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快建设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按照中、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

  (四十一)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守住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创新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探索用能权交易制度,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

  (四十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

  十三、加强改革任务落实和总结评估

  (四十三)确保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把抓好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统筹各方面改革工作,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市委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工作台账明确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健全改革落实责任制,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十四)强化改革效果评估和督查。建立改革督察督办机制,采取自查督查、改革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改革效果评估。对评估和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挂账整改。对于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措施。

  (四十五)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支持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建立健全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对已开展的各类试点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成果,挖掘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改革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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