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正常发挥,确保在遭受灾害后,居民有险可避,方便对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3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

     制定《管理办法》,旨在贯彻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文件指示精神,规范武侯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正常发挥。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的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成都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制定。

三、制定《管理办法》的适应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启用关闭及运行管理。《管理办法》中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应对指为应对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事件,按照规划和相关标准建设,可用于居民应急避险、临时安置的应急场所。

四、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规划与建设,主要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场所备案等相关内容。第三章维护与管理,主要规定了责任主体、维护经费、管理单位职责、应急演练等相关内容。第四章启用与关闭,主要规定了启用程序、关闭流程、善后处理等相关内容。第五章职责分工,主要规定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第6章监督和检查,主要规定了有关部门履行检查职责、规定街道检查内容等相关内容。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其他规定和施行日期。

五、指定的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武侯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马科,联系方式:028-87712041)

六、其他

1.发文主体: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2.有效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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