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近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过去一年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各项业务运行情况,总结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积累、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各类就业群体实现全覆盖
坚持采取政策宣传引导和行政执法推动的方式,实施精准扩面;出台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2021年,新开户单位1268家,新开户职工5.14万人;缴存额48.90亿元,同比增长7.57%。2021年末,缴存总额401.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7%。
2021年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占比达到84.43%,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作为缴存主力军占比逐年增加,缴存结构不断优化。
二、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最显著
修订完善提取管理政策,规范非住房用途提取条件,满足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提取需求;落实无房职工支付租房提取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2021年,为13.1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2.70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87%。2021年末,提取总额224.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3%。按提取用途分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住房消费提取占76.32%,切实提高了职工的住房消费水平。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6%,高收入占1.84%,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惠的定位。
三、落实“房住不炒”定位,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力度大
坚持“使用上保刚需”的原则,重点支持自住型购房,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坚决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职工购房融资的主渠道作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81笔21.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9%和1.79%。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8万笔262.7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22%、8.73%。
2021年,首次申请贷款占85.09%;购房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89.68%;中、低收入占98.89%,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职工首套住房和刚需住房贷款需求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加强资金运作管控,社会经济效益提升幅度大
开展资金使用规模跟踪分析,合理测算安排资金结构,有效保障职工贷款和提取使用。2021年末,资金运用率71.81%。强化贷款风险管控,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和处置,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6‰,个贷风险控制良好。科学运作存储资金,推行公积金银行招标存放工作,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2021年,实现增值收益2.55亿元,同比增长29.96%,增幅创近五年最高,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1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6亿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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