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升绩效。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出台此文件。
二、文件出台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内容。
三、文件主要内容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各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统筹协调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市审计局法规科、企业科,市国资委考核分配与收益管理科负责日常协作具体工作,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共同落实合作任务。
(三)定期会商事项。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每年就年度合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会商。
协作内容
(一)制度共享。市审计局将审计工作的最新部署精神传达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参加相关审计工作会议,市国资委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配合市审计局共同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二)队伍共建。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共同推动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业务指导。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共同推动国资系统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四)合力监督。采用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专项检查、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相结合方式,共同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五)信息化建设。市审计局与市国资委探索构建审计基础数据平台,指导国资系统运用审计软件,助推大数据审计实践,实现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审计信息化工作交流和成果报送互联互通。
(六)审计整改。市审计局及时将国资系统相关单位的审计报告抄送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审计局予以确认并销号。
协作机制
(一)审计项目互补。市审计局根据年初项目计划,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市国资委督促相关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将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报市审计局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单位自行开展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成果共享。市审计局及时向市国资委提供最新的审计法律法规及会议文件、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市国资委每年初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将上一年度内部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工作总结、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向市审计局备案,并在每年年中、年末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统计报表的填报。
(三)审计质量提升。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共同搭建审计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审计工作研讨及审计案例交流,逐步提高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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