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关于组织开展增设知识产权工作站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高新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为各园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结合高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市场监管部组织开展增设知识产权工作站服务站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标

精准提升“个性化”知识产权服务,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方面服务力量,完善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最大限度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进而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管理团队,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知识产权相应管理、服务经验;

(二)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办公场地的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的情况;

4.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服务类型、服务特色、行业内的规模和影响力、知识产权运营及保护能力等);

5.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开展过的知识产权项目及服务工作、获得的知识产权相关荣誉、案例等);

6.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市场监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重点审查(工作站服务方案、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案例、知识产权服务特色等)可以要求企业当面答辩,提交补充材料,或实地核实有关情况。

(三)获评单位名单由市场监管部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地址: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诗凡,联系方式:0531—88871319

附件1:知识产权工作站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一.doc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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