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高新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为各园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结合高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市场监管部组织开展增设知识产权工作站服务站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标
精准提升“个性化”知识产权服务,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方面服务力量,完善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最大限度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进而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管理团队,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知识产权相应管理、服务经验;
(二)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办公场地的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的情况;
4.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服务类型、服务特色、行业内的规模和影响力、知识产权运营及保护能力等);
5.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开展过的知识产权项目及服务工作、获得的知识产权相关荣誉、案例等);
6.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市场监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重点审查(工作站服务方案、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案例、知识产权服务特色等)可以要求企业当面答辩,提交补充材料,或实地核实有关情况。
(三)获评单位名单由市场监管部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地址: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诗凡,联系方式:0531—88871319
附件1:知识产权工作站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一.doc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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