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夺冠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发布

[汽车之家 行业] 2021年,随着宏观经济运行平稳恢复,全国各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高收入省市的消费特征指标高于其他省市。在政策和市场的良性驱动下,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的渗透率以及私人购买积极性逐步提升,民用汽车保有量低的地区未来有较大市场容量可挖掘。为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各省市纷纷从激励政策出台、产业配套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配套指标优势较大。

随着经销商营销网络和售后网点不断扩充,大部分省份的营销售后指标有所提升,长三角、广东、山东、河南地区营销售后体系相对更加完善。在消费特征、市场容量、产业配套和营销售后的综合影响下,全国大部分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有所提升。广东以明显优势稳居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全国第一。珠三角、长三角、中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优势明显,而东北、西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普遍较低。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下2021年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的详细解读,本期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统计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RPI)】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是指市场依托现有新能源汽车发展基础,市场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具有较明显的区域差异性,通过评估区域市场发展潜力,可以为区域间寻找差距、补齐短板,并为企业投资布局及市场进入提供必要参考。

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设置了消费特征、市场容量、产业配套和营销售后4个一级指标进行分析,并细分出14个二级指标,对全国31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市场进行分析和评价。

数据说明:本文分析所涉及到的数据,是通过收集统计局公布的各省市人口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得到消费特征指标,整理各省市汽车保有量数据及汽车上险数据得到市场容量指标,并根据各省市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marklines网站的产业布局信息、中国充电联盟的基础设施信息得到产业配套指标,结合汽车之家提供的经销商及售后服务网点的营销售后指标,选择熵权法来获取各项指标的权重,最终计算得到全国31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

由于2021年部分数据缺失,我们对缺失值进行如下处理:人口密度:仍采用第七次人口普查的2020年人口数据进行人口密度计算;15-64岁人口数量:仍采用第七次人口普查的2020年15-64岁人口数量;千人汽车保有量: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开的近5年各省市民用汽车保有量,选取趋势函数,计算得到2021年的绝对值指标。

30秒了解全文核心观点:

1、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地广人稀,对于汽车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挖掘空间;

2、宁夏、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劳动力人口基数小,消费市场空间相对狭窄;

3、新疆、青海、云南、西藏、贵州、甘肃等西北、西南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有待继续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居民收入,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4、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山东的消费特征指标明显高于其他省市,稳居全国前六,新能源汽车消费有较大的挖掘潜力;

5、天津、广东、江苏、海南、上海、浙江、北京地区的市场容量指标较低,发展潜力相对较小,建议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积极性。

■ 市场消费特征指标分析

区域新能源汽车消费特征主要包括区域内常住人口密度、15-64岁人口数量、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指标。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与各省市经济变化存在联动、相互促进关系,充分认识区域宏观经济、人口变化情况等消费特征指标,能够得到新能源汽车产业潜力区域。

1、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是影响汽车消费的因素之一,人口密度过大会造成道路交通压力大、停车困难、充电设施资源紧张等问题,对于汽车消费需求存在一定负相关性。根据数据显示,上海的人口密度远超于其他各省市位居第一,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广东、山东、浙江、河南、安徽9个省市的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千米,高度城镇化、公共交通网络发达、道路交通拥堵、基础设施紧张等多重因素,在一定程度会削弱汽车消费潜力。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地广人稀,对于汽车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挖掘空间。

2、15-64岁人口数量

15-64岁人口属于国际上劳动适龄范围,也是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主力军。15-64岁人口数量越大,则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潜力越大。在31个省市中,广东的15-64岁人口总量以明显优势持续位居全国第一,广东、山东、河南、江苏、四川、河北6个省市的15-64岁人口数量超过5000万人,潜在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比例较大。宁夏、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劳动力人口基数小,消费市场空间相对狭窄。

3、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2020年同比名义增长9.1%,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相较于2020年疫情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较大影响,2021年各省市经济平稳复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

2021年,上海和北京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70000元,位居前两位,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紧跟其后,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在40000元以上,居民消费潜力大。东部沿海及中部各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西部各省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普遍较高。新疆、青海、云南、西藏、贵州、甘肃等西北、西南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有待继续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居民收入,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4、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相较于2020年疫情影响下的全国各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呈明显下滑,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恢复疫情前2019年水平。2021年,各省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2020年有明显提升,西藏、湖北、云南、贵州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10%,仅有吉林、青海、辽宁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低于8%。

在区域重大战略和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作用下,2021年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4%,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将有利于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

5、消费特征指标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消费特征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市的消费特征指标。2021年,受到各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变化影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的湖北、西藏、云南、贵州、黑龙江、新疆6省份的消费特征指标有所提高。其他各省市的消费特征指标略有降低,基本恢复至2019年水平。

广东的消费特征指标排名逐年向前,2021年排名第一。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山东的消费特征指标明显高于其他省市,稳居全国前六,新能源汽车消费有较大的挖掘潜力。宁夏、甘肃、青海等西北地区省份的消费特征指标处于全国末位,后续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 市场容量指标分析

区域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主要包括区域内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和私人购买积极性等指标,通过对标量化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分析不同地区的市场容量水平。

1、千人汽车保有量

中国当前千人汽车保有量仍处低值,全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不足200辆,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中国汽车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的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较高,市场发展相对成熟。中部、西部地区的民用汽车千人保有量较低但增速较快,市场潜力较大。2021年,浙江、北京、内蒙古、山东、江苏、宁夏、河北7省市的千人保有量均超过250辆。而四川、贵州、广西、海南、江西、甘肃、湖南等省份千人保有量相对较低,有待进一步开发汽车消费市场。

2、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

虽然商用车保有量在汽车总保有量占比不高,但是商用车在道路交通碳排放中的占比高。商用车新能源化对于减少汽车污染物排放进而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以及加速汽车产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1年,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在2020年基础上的补贴标准退坡比其他新能源汽车少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另外,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继京津冀、上海、广东被批准为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河南以及河北获批成为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全国“3+2”示范格局将加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这些政策均对新能源商用车的消费市场形成利好,有利于开拓新能源商用车的市场空间。

相较于2020年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增速缓慢,2021年大部分省市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较前两年有所提升。2021年,上海、海南、福建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增长势头十分强劲,渗透率增量大于5%。北京的新能源商用车的高渗透率增速放缓。上海、海南、广东、福建、重庆、北京、四川的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明显高于其他省份。

甘肃、内蒙古、宁夏、西藏、青海等西北地区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可以进一步挖掘新能源商用车消费潜力。现阶段各省市的商用车新能源化程度较乘用车新能源化程度整体相对较缓,除公交达到规模化应用外,货车领域渗透率仍不足,未来可通过在政策体系、成本竞争力、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及商业模式等层面加大创新和转型力度,充分挖掘商用车新能源化的市场潜力。

3、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

乘用车市场体量大,也是汽车新能源化转型的主要阵地。近年来,在政策和产品的双轮驱动下,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市场销量蓬勃增长,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逐步提高。继2020年《三部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之后,2021年《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指出,在山西、吉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山东、江苏、海南、四川和青岛等地,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1年,由传统车企、造车新势力和跨界入局的科技企业组成的供给端不断地推出大量优质车型。新推出的车型在续航里程、百公里电耗等技术方面不断提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用车需求。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1年乘用车市场继续保持2000万辆以上规模,乘用车产销为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为335.9万辆和333.4万辆,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同比增长约1.6倍,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提升至15.5%,高于2020年9个百分点。

根据上险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各省市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均有显著提升。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牌照路权优惠、公共交通车辆电动化、基础设施完善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上海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高达35%,超过海南升至全国第一。海南、北京、天津、广西、浙江、广东、河南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紧跟其后,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比超过15%。

得益于良好的政策激励、配套设施、商业模式等,长三角、珠三角、海南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的增速十分突出。受限于气候条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不利影响,宁夏、辽宁、甘肃、吉林、内蒙古、青海、新疆、黑龙江、西藏等东北、西北地区的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普遍较低,可以借鉴乘用车新能源化程度高地区的推广政策、产业配套等,并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和产业特色,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4、私人购买积极性

新能源乘用车个人所有权的占比能够有效反映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程度,私人购买积极性越高,区域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越大。2021年,诸多利好政策的实施、双积分制的推出以及补贴退坡,给予汽车企业更多压力和动力,在产品布局上开始多元化,推出更加细分的优质的高性价比车型,以满足消费者的新能源车的需求。

同时,不断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及不断提升的整车性能逐步缓解消费者的用车用电担忧,促进私人新能源乘用车比例的不断加大,从而进入车企快速优质的开发制造及消费者积极购买的良性循环。2021年,除北京、上海、吉林之外,其他各省市的新能源乘用车私人购买积极性均有提高。

各省市的私人购买积极性差距不断缩小,较2019年私人购买积极性明显提升。广西的新能源乘用车私人购买积极性升至第一,河北、河南、宁夏、安徽的私人购买积极性紧跟其后。另外,江西、湖北、山西、西藏、湖南、重庆、福建、贵州的新能源乘用车私人积极性增量超过15%,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增长势头强劲。贵州、青海、吉林的私人购买积极性相对较低,可以进一步引导并提升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购买积极性。

5、市场容量指标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市场容量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市的市场容量指标。2021年,江西、黑龙江、西藏、甘肃、安徽、广西地区的市场容量指标高,发展潜力大,可以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商用车和乘用车的推广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积极性。由于民用汽车保有量大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对饱和,天津、广东、江苏、海南、上海、浙江、北京地区的市场容量指标较低,发展潜力相对较小,建议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积极性。

■ 市场产业配套指标分析

   区域产业配套特征主要包括区域内产业政策种类、典型政策数量、产业聚集程度和充电基础设施。通过对标量化不同地区的政府产业激励政策、新能源汽车整车工厂聚集度及公共充电桩数量,分析不同地区的产业配套水平。

1、产业政策种类

2019年1月,10部门联合对外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为促进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国各省市出台了大量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与市场的发展。

从扶持政策种类来看,2019年大部分省市出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汽车行业投资、电池回收利用及电池行业规范的支持政策。其中海南推出的激励政策种类最多,江苏、广西、北京、山东、四川、天津、浙江也积极出台激励政策促进当地汽车产业发展和汽车消费市场。而甘肃、黑龙江、辽宁、宁夏等省份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较少,青海、云南、山西、西藏等省份需结合地区特征加快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出台及推广。

2020年4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之后,各省市陆续推出了促进汽车消费的优惠政策,并持续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产业发展规划、电池回收利用及电池行业规范方面出台激励政策。广东出台的激励政策种类最多,山东、广西、上海、天津、重庆也积极推出激励政策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甘肃、贵州、黑龙江、辽宁、新疆、青海、西藏等省份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较少。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指导下,各省市2021年持续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产业发展规划的激励政策,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根据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为推动绿色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各省市也推出了大量关于电力市场及电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夯实基础。吉林出台的激励政策种类最多,重庆、海南、上海、广东、湖南、四川、浙江也积极推出激励政策。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西藏、云南出台的政策种类相对较少,后续有较大的挖掘空间。较前两年,甘肃、贵州、青海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在产业规划建设、电力市场及电价方面推出了相关支持政策。

2、典型政策数量

在各省市出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激励政策中,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产业发展规划、汽车消费、停车及通行优惠的典型政策,能够提升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购买意愿,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2019年,海南、广西、重庆、江苏率先出台了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0年,广西、海南、上海、广东、四川、天津、重庆、山东多省积极推出了关于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补贴、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2021年,海南、重庆持续发力,出台多项典型政策助力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相较于前两年,福建在2021年出台多项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及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而西北、东北、西南地区的典型政策一直相对较少,未来可以加大政策支持以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发展。

3、产业聚集程度

近三年,传统整车企业以及造车新势力都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得益于传统汽车聚集区的产业配套完善、供应链完整、人才聚集等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与传统汽车聚集区类似,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地区。江苏和浙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程度一直优势明显,且增长势头强劲。2021年,江苏、湖北、广东、山东、四川、江西、辽宁、吉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程度有所加强。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指导,中部地区和成渝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高速发展。而西北地区主要受限于地理位置、市场空间、产业配套等因素,新能源产业布局较少,青海、西藏尚无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

4、充电基础设施

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能够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和产业快速发展。在政府政策支持和企业积极投入下,全国各省市的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在有序快速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114万台,较2020年增加43%。2021年,广东的公共充电桩数量增长十分突出,以明显优势稳居全国第一,数量较2020年增加65%。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湖北、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占比全国总量达71.7%。

分区域来看,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5个地区的公共充电设施数量优势明显,而这5个地区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中心区域。而西北地区及东北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落后水平,未来需要政府、企业、客户等形成合力,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5、产业配套指标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产业配套指标的4个二级指标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市的产业配套指标。2021年,各省市纷纷从激励政策出台、产业配套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市场发展。2021年,湖北、海南、四川、福建、湖南、吉林、贵州的产业配套指标增长明显,广东、上海、广西的优势有所降低,但广东在产业配套指标上仍保持全国第一。从整体上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配套指标优势较大。西北地区各省份的产业配套较弱,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地区特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产业配套以及基础设施的投入。

■ 营销售后指标分析

  完善的汽车经销商营销网络和售后网点将提升消费者购车和用车体验,加快汽车产品推广,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对比各省市的经销商数量和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可以有效反映出各区域的营销售后水平。

1、经销商数量

2021年,全国大部分省市的经销商数量有所增加,广东是全国汽车经销商数量最多且增量最多的省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地区的经销商数量紧随其后,明显高于其他省市。上海、重庆、海南的经销商数量增速较为明显,增速超过20%,仅北京、云南及东北地区的经销商数量略有降低。从区域来看,东部及中部地区的营销网络较为完善。而受限于市场需求较小,西北地区的各省经销商数量普遍处于较低水平,营销网络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2、售后服务网点数量

我国售后服务网点以4S店为主,2021年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增量可观。除上海、北京、重庆、天津4个直辖市及新疆的售后服务网点小幅增长之外,得益于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及售后服务的巨大潜力,其他各省市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较2020年明显增加。2021年,山东保持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最多,广东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增量最多,广东超过江苏位于第二,且与山东的差距不断缩小。

从整体区域看,山东、广东、江苏、河南、浙江、河北、四川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处于较高水平。西北地区仍处于较低水平,但云南、山西、福建、宁夏、海南、青海、西藏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同比增幅达到80%以上,未来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3、营销售后指标分析

利用熵权法获得营销售后指标的2个二级指标权重,计算得到31个省市的营销售后指标。2021年,大部分省份的营销售后指标有所提升,以广东省的增速最为明显。相较于其他省份的营销售后体系大力发展,上海、北京、重庆、天津4个直辖市以及山东、四川的营销售后体系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其营销售后指标略有降低。

从整体区域分布来看,长三角、广东、山东、河南地区营销售后网络相对更加完善,海南、宁夏、青海营销售后网络与其它省市有较大的差距,而西藏营销售后网络尚未成型,有待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培育。

■ 总结

2021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的背景下,汽车行业保持稳定发展。2021年汽车行业面临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进一步说明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通过对31个省市的消费特征、市场容量、产业配套以及营销售后指标的综合分析,得出31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

2021年,随着宏观经济运行平稳恢复、政府大量激励政策出台、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基础设施全面推广、营销售后体系逐步完善,全国大部分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有所提升。受限于民用汽车保有量大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对饱和对于市场容量指标的负影响,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的2021年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明显下降,广东、山东、浙江、广西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与2020年基本持平。

得益于消费特征指标、产业配套指标、营销售后指标三个指标全国第一,广东以明显优势稳居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全国第一。江苏、山东、浙江紧跟其后,保持消费潜力指数前四。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的消费潜力指数一直位于末位,新能源汽车市场有待加强开发。从区域来看,珠三角、长三角、中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优势明显,而东北、西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指数普遍较低。

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议继续保持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产业和消费的优势,提升新能源乘用车私人购买积极性,加大新能源商用车的推广力度,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完善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较低的地区,政府可以从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建立服务配套体系、创新推广应用模式和营造良好推广环境四个方面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结合当地资源、消费水平、交通环境等特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量身定制发展路径,与行业各环节企业良性联动。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选定公交、物流等示范领域和示范区域,以点带面、复制推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机制保障,提高新能源汽车补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全面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模式,提升销售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样化的传媒方式,引导消费者采购新能源汽车。(文/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 何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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