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出台《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主要是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省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0〕 50号)等文件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以规范我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现就《实施意见》简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意见》?
  一是进一步明确我局受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及权限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及时限,涵盖企业网上申报流程至市局审批决定全流程。三是进一步规范化许可相关申请事项的申报条件及所附材料类型和相关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化许可相关文书和表格的格式,进而实现提升许可档案质量的目的。五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要求及规范表格,方便企业申报相关许可事项。
  三、《实施意见》涉及哪些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4个部分,包括许可管理权限、许可流程环节、许可事项要求和其他说明。
  第一部分,确定许可管理权限管理。主要对省、市(州)市场监管局实施的食品类别许可权限进行确定。将白酒、食品添加剂的许可权限调整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第二部分,许可流程环节。主要对申请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决定、信息公示等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具体许可事项要求。主要对设立申请、延续申请、普通变更申请、特殊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等情况的申请条件、材料及要求、流程环节及时限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其他说明。主要对《实施意见》的有效期进行了明确。
  四、《实施意见》实施后,是否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
  《实施意见》实施后,企业可以在网上自主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实施意见》内《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附件5),进行操作。
  五、《实施意见》实施后,以前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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