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稿解读

一、编制背景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

二、编制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更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编制本报告。 

三、编制依据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四、编制过程

编制过程中,一是注重与区政府信息中心对接,进一步明确编制内容,及时沟通解决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注重结合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召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重点针对我局报告的编制内容深入研讨,并予以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5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0021;传真:0533-2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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