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一、年度报告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度报告解读内容的有哪些?

本报告由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三、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1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有哪些?

1.对公开范围内容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2.继续夯实工作基础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解读人:王炜,职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电话:0533-22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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