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医保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主线,推动全市医保工作创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整饬“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监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好、作风纪律好、为民服务好、廉洁自律好”的“五好”医保队伍。
二、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实施意见》,统筹三项制度综合保障,梯次降低贫困人口负担。坚持基本制度标准,持续治理过度保障,稳妥推进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由财政代缴向缴费资助过渡,确保年底前平稳过渡至三重制度框架内。研究制定针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的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研究建立医保防贫减贫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医保扶贫普查工作,确保医保扶贫扎实全面完成。
三、推动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体系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全面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落实“四统一、两确保”工作,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现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有机衔接。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及2020版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和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机制
积极推进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体系,完成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省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组织开展市内交叉检查,将检查范围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4月份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依托媒体主动曝光典型案例。按省局统一部署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有序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强化监督手段措施,提高监管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监管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按照“四个确保”要求,扎实做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开展高价医用耗材集中带量代购,推进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械价格形成机制。
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科学研判并确定一批医疗机构呼吁强烈、老百姓关注度高、提高医保基金支出效率作用明显的医疗项目,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及时规范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切实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定价和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建立健全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监测机制,开展医药价格年度报告制度,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付费方式改革
继续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及日间手术工作。积极配合县域医供体建设,制定医保支付和考核具体办法。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模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开展试点。
七、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3月底前完成纵向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年底前完成医保专网建设、硬件平台建设。完成医保经办、监管、公共服务等业务系统软件需求。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参与省局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完成医保系统及工作人员等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选定试点医疗机构按照新编码规则及结算清单模拟开展结算,推进数据清洗、分类、归集以及迁移,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和新增业务的开发。
八、提升区域一体化和法治化能力
按照“以经办服务为重点,先行推进;以政策待遇为方向,审慎调整”的思路原则,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自同城化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成都与川南经济区四市医疗保障事业协同发展, 开通跨省异地个人账户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按季度对全市医疗保障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协助税务加强城乡居民参保征收工作,完善征收体系,确保年度征收目标完成。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九、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制度,完善全市和各统筹区清单及办事指南。落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机制。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使用“四川医保”手机APP。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探索建立健全行风建设专项评价长效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特殊药品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基本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适时开通西南片区跨省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直接结算。加强医保政策新闻宣传,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和预期。加快医疗保障专家库建设,鼓励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为推进医疗保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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