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10月15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内江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二十条措施》(内委发〔2020〕13号)(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二十条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十条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我市中医药现状,以全面推进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药质量和产业提质增量发展,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打造中医药全产业链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实际,加快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对推进健康内江建设、打造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二十条措施》提出了到2025年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目标

  《二十条措施》提出:到2022年,市中医医院建成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5万亩;推动中药材集中种植,在全市建设一批特色中药材示范园区,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园区1-2个。

  三、《二十条措施》分为六大部分共计二十条

  一是建立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医疗整体服务水平。

  二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内江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推进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建设;夯实国家、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三是加快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开展天冬、栀子、枳壳、佛手四大品种的中药材地理标志认证,确定了“一乡、一基地、一园区、一中心”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思路。通过建设“中国曲剂基地”“中国天冬之乡”“内江市中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中心”,推动全市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有力填补了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空白”。

  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以人才引进、订单定向培养、挖掘师承等方式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以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薪酬激励等方式激励中医药人才成长,打造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梯队。

  五是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挖掘、保护、传承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与科研创新相融合,加强创新突破,完善中医药,振兴中医药。

  六是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设立中医药产业推进中心及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

  此外,《内江市2020年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梳理了9个单位牵头的30项工作。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确保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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