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内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为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推进健康内江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2020年9月13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推进健康内江行动实施方案》(内府发〔2020〕11号,以下简称《方案》),同时公开的还有健康内江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方案》紧扣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聚焦当前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3个层面协同推进,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实现促进全民健康的目标。

  《方案》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个方面出发,详细敲定17个专项行动。以2022年和2030年为两大时间节点,明确了在这两大时间节点里,我市分别在“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这三大主要任务中的预期目标。

  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遏制肥胖增长率持续上升势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滞率分别低于7%和5%;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我市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88.5%和92.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5%及以上和40.5%及以上。

  实施控烟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大力打造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打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推行垃圾减量和分类回收。

  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辖区内用人单位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分别下降到9.5%和5.5%。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

  防控重大疾病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10万以下和18/10万以下。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保持传染病发病率稳定,巩固血吸虫病、碘缺乏病、克山并等地方病消除成果。

  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和27%以下。

  根据《方案》,我市成立了健康内江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内江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协调相关重大事项,促进健康内江行动顺利实施。

  本次健康内江行动还专门出台了考核评价指导方案,围绕健康内江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内江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同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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