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政发〔2020〕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有效应对严峻复杂外贸环境,推动全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强活力、上台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要求,主动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落实“五个优化提升、两个加快建设”,着力调整贸易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实现由外贸大市向外贸强市转变。
(二)发展目标。按照“1年稳中调优、2年稳中有进、3年稳中提质”的阶段目标,推动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量进一步扩大,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际贸易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力争到2022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量突破3500亿元,在全省占比达六分之一以上;一般贸易占比进一步提升,达60%以上。
二、加快建设贸易促进平台
(一)打造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平台。充分发挥自贸区政策创新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快流程再造、制度创新,做大做强保税维修、混兑调和等业务,推动铜精矿混矿业务尽快落地,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快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发挥先进制造产业和“三港一站”交通优势,重点招引外贸总部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外贸新业态企业、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等具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引导自贸区烟台片区外贸转型升级,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海关,烟台开发区管委、保税港区管委)
(二)打造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产业聚集平台。积极开展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创新监管机制和政策体系,尽快完善跨境电商统计和监测体系,推动业务流程全覆盖、规模不断上台阶。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力争到2022年,全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超过1200家,引进培育10家交易额过亿元的跨境电商平台,打造10个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打造国家综合保税区政策放大平台。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拉动进出口、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综合保税区申建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形成跨境、保税等特色业务集聚效应,为全市外贸进出口打造一流平台。全面推进综合保税区21项政策落地,积极用好检测维修、融资租赁、转口贸易等政策,推进全球保税维修中心建设,推动企业从“全球制造”向“全球服务”延伸。加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文化艺术品保税存储展示、研发创新、汽车保税存储等创新业务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开发区管委、保税港区管委)
(四)打造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示范带动平台。发挥烟台开发区、招远和龙口3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带动作用,提升烟台开发区、龙口两个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示范效应,完善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支持基地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品牌附加值,尽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带动范围广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为全市外贸发展提供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优化提升外贸经营主体
(一)做大做强外贸龙头企业。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育进出口规模大、市场拓展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经营模式领先的总部型、龙头型、生产型外贸企业100家,产品竞争力卓越、发展后劲较大的外贸潜力企业100家,对龙头企业实行增量奖励,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扩大规模。支持优势产业企业加快对重大外贸项目的谋划和建设,推动裕龙石化、宝雅汽车等新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实现“优进优出”,夯实全市外贸发展的潜力和根基。力争到2022年,外贸进出口百强企业门槛提高20%,进入全省外贸进出口100强的企业达2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做好做优外贸中坚支撑。实施外贸高成长企业振兴工程,以区市为单位,结合各自产业特色和优势,选择一批有一定进出口规模、较强创新和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重点企业,每个区市建立20家以上外贸高成长企业库,建立联系分包机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增长性的骨干企业。加强扶持引导,鼓励有竞争优势的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壮大外贸企业队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做多做活中小外贸集群。实施中小外贸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工程,对于当年新成立和存续但近三年无出口实绩的中小企业,全面梳理企业服务名单,深入摸排了解企业需求,鼓励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尽快形成出口规模。设立“外贸大讲堂”,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提高外贸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大政策激励扶持,对当年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力争每年新增有外贸实绩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2年全市活跃外贸主体总量超过60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优化提升贸易方式
(一)持续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外贸新旧动能转换,在巩固提升加工贸易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推动加工贸易向货物、服务、技术综合贸易转变,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大力实施优进优出战略,鼓励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注重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广泛知名度的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加快推进一般贸易高效发展。注重研发、专利、标准等软实力建设,延伸我市出口产品价值链,提高国际市场议价权和话语权。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创新推进转口贸易突破发展。发挥口岸开放优势,放大自贸区政策红利,强化与日韩等周边国家“多港联动”,统筹用好远洋航线、中欧班列,依托综合保税区、福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载体,完善国际中转集拼和国际转口贸易枢纽功能,支持开展东联日韩、西接欧亚的过境转口贸易。发挥烟台毗邻日韩、口岸开放、深水码头等优势,支持烟台港集团加快开展煤炭、化肥、混矿、混油转口贸易,推动橡胶期货交割业务尽快实施发展壮大,打造全市外贸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海关,各区市政府、管委)
五、优化提升国际市场布局
(一)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用好中国—东盟、中韩、中澳等自贸区协定,在对接和融入国家大战略中持续抓好市场开拓。巩固提升日韩等传统市场,用好中韩、中日产业园和对日韩全货运航线,探索开展与日本、韩国等主要贸易国家的AEO互认合作,推动对日韩进出口稳步增长。深入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加强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等贸易商协组织合作,以走出去参展为切入点,以贸易互通为手段,用好国家和省级经贸促进平台,推动烟台出口产品进入更多国家和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贸促会、烟台海关,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推动外经外贸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设立境外营销、研发机构,支持外贸规模企业入驻“一带一路”沿线境外经贸合作区,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资源基地、经贸合作园区和营销网络,带动作为生产资料的大宗商品回运。支持石油、电力、建筑等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拉动货物、设备、技术、服务等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烟台海关,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提升企业境外开拓成效。实施“千企百展”工程,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开展“烟台制造海外营销”贸易推介恳谈活动,真正把烟台制造产业优势转化为市场开拓成效。组织企业参加线上广交会、第三届进博会等重点展会,落实各级境外参展政策,对通过网络和实体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的外贸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海外商品展示、仓储物流、批发零售、售后维修等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力争全市新兴市场出口占比提高到3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贸促会,各区市政府、管委)
六、优化提升进出口商品结构
(一)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支持我市机电、高新产品等出口企业加强创新,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品牌影响力。引导机电、高新产品出口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开展技术研发、产能扩充等挖潜工作,在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生产出口规模,增强后续竞争力。对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等重点行业,加强出口信贷等方面政策支持。发挥外贸企业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抱团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市机电产品、高新产品出口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出口过千万美元的企业达到5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扩大进口规模。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进口贴息政策,完善大宗产品中转、储运、集散、交易等临港产业链,扩大资源性商品和优质安全消费品进口,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积极争取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肉类、药品、整车等进口口岸政策,不断扩大相关品类进口规模。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官网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上建设烟台专区,鼓励企业扩大日用消费品尤其是关系民生的商品进口,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品种,逐步提高中高端消费品进口比重。引导相关企业围绕燃料油、LNG、大豆、天然橡胶、铝矾土、铜精矿、水海产品等扩大商品进口、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到2022年全市进口过亿美元企业超过5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口岸办、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七、优化提升外贸新业态
(一)强化服务贸易发展。积极争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完善服务贸易工作协调机制和统计监测制度。重点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探索培育能够驾驭新兴核心技术的服务外包国际品牌企业。支持文化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对引进国内外知名电竞、影视、动漫等龙头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功能业务总部、研究机构以及引进国际顶级电竞赛事、电影节、动漫展的机构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奖。实施服务贸易企业培育计划,吸引外资投向文化创意、动漫创作制作及衍生品开发,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康养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落实国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推动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确保年均出口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引进外贸平台类企业,支持现有省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增强外贸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培强一批烟台品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扩大融资规模、用好信保工具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供应链服务模式,为国际品牌商、境外高端采购商、国内大型出口商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供应链服务。探索建设有效适应监管要求的新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息化平台,防控前端退税风险,提高退税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积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推动烟台三站市场建设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加快传统市场升级、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服务优化。引导各企业主体用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培植一批具有烟台特色的市场采购贸易实力企业。发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优惠政策带动作用,通过出口商品展、采购对接会等形式,加大国际采购商和各类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企业培植、引进力度,吸引国际货运代理、金融信息服务等业态入驻,着力打造中日韩商品集散中心。持续推进与阿曼中国批发城、马来西亚沙捞越中小企业协会、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区、长白中朝互市贸易区等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管委、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贸促会、三站服务中心,各区市政府)
八、加快建设外贸服务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商综试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等相关工作。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明确阶段任务,倒排工期、倒逼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统筹产业、贸易、财政、金融等政策,共同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港产城融合效能,支持烟台港集团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服务更多企业,力争到2022年,烟台港集团进出口业务占全市总额的15%以上。全面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口岸查验和综合执法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合规成本。引导并鼓励企业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在烟台全港区内推广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加快海运小提单电子化步伐。在风险可控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出口退税手续,提高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管委、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港集团,各区市政府)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扩大保单融资规模。探索依托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银企合作,有序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加强与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战略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强化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鼓励外贸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丰富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支持外贸企业运用外汇、期货产品规避汇率和价格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遵循“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加强统筹”原则,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体系,推进相关专项资金政策统筹,提高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市级外贸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国际市场拓展、外贸新业态发展、市场主体引进培育等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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