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7,183,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4%。义煤集团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0,300,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义煤集团和义海能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义海能源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47,8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如遇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则不进行减持)。其中:(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在公司201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义煤集团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36个月内不将新增股份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煤集团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且已解除股份限售。义海能源不存在相关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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