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2021年24号)主要内容,要求在已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基础上,将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纳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划定为进一步扩大禁燃禁放区域。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9日,简阳市召开烟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调整优化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各参会单位就扩大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发表了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11月27日,网上发布了《简阳市公安局关于征求社会公众对〈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次修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的意见,截12月26日未收到反对意见。12月31日,《简阳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通告合法性审查。因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需保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故《简阳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最终公布时间即为施行时间。2022年1月13日,简阳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通过了《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共十五条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第二条明确了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烟花爆竹禁燃区的范围。

第三条至第七条明确了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第九条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第十条至十四条明确了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明确了有效期间。

 

 

解读单位:简阳市公安局

解 读 人:陈钢

联系电话:13730738082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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