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8号)要求及市政府批示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细则(送审稿)》),先后多次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现场讨论研究等方式对文件进行了完善。

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总则、租售对象、租售方式、登记、选房、租赁、购买、后期管理、附则共9章47条。

(一)第一章对人才公寓的概念、部门职责以及人才公寓的筹集、运作原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二)第二、三章分别对人才公寓租售对象及租售方式进行了规定,人才公寓的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及简阳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人才公寓的租售方式有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三种方式。

(三)第四至七章对人才公寓租售的具体实施流程进行了规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登记、选房、租赁、购买四个环节进行。

(四)第八章对人才公寓后期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人才年度考核评价、人才公寓收回、不动产登记、物业服务等内容。

(五)第九章附则对本细则有效期进行了规定并将《简阳市人才公寓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组通〔2018〕46号)文件废止。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骆文渊

联系电话:02827223171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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