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区殡葬服务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殡葬职工人员不足,服务项目开展偏少,收费偏低,再加上职工工资增长、运营成本提高,殡葬服务发展仍然面临较多困难。尤其是在当前国家殡葬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下,加快殡葬服务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和殡仪服务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我区殡葬工作当务之急。
(一)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符合管办分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指出,“按照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改革”。2018年,民政部、发改部等16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也明确要求“推进殡葬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管执法与经营举办分离”。
(二)殡葬服务体制改革顺应殡葬事业发展需求。区殡仪馆成立于1976年,设施老化,规模较小,受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制约,经营项目单一,与广大群众的殡葬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实施殡葬服务体制改革,将殡仪馆生产经营性业务实行企业化运营,可以突破体制制约,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殡葬服务体制改革有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改革,由国有平台管理企业,可以加大投入,加快设施改造,减轻区财政压力;同时,也为做大做强国有平台提供助力。通过改革,殡仪馆工作人员转为国有企业职工,可以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面临的非在编人员清理压力,减少不稳定因素。通过改革,可以按照企业运营,增加企业收入,提高职工待遇,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区殡仪馆更名为区殡葬事务中心(暂定名)。为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殡葬改革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殡葬执法、惠民政策落实、移风易俗推广、对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等职能,对外以殡仪馆名义开展工作。原殡仪馆生产经营职能全部剥离。
(二)组建济阳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为济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阳城建投资集团”)子公司,承接原殡仪馆剥离的生产经营业务工作,主要开展遗体接运、火化、整容、遗体告别、骨灰寄存、公墓建设销售管理、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等,配合殡葬事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1.管理机制。济阳城建投资集团作为出资人,对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区民政局对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做好殡葬业务工作。
2.运行机制。济阳城建投资集团牵头起草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研究产生企业党组织领导机构及企业法人,建议由区民政局选派1名领导干部兼任党支部书记;根据岗位需要设定管理层人选,建议在原殡仪馆管理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由区财政局牵头,济阳城建投资集团具体负责办理新组建企业注册手续,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3.政策支持。对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税收,区级分成部分全额补助给企业;对体制改革设立的企业,5年内享受非盈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区级税费分成3年内全额补助企业。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制定改革方案。区民政局拟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核后,召开殡仪馆职工大会讨论调整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区政府办公室将改革工作方案批转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审核,代拟批复文稿报区政府;改革工作方案批复后,区民政局指导区殡仪馆组织实施。
(二)做好人员安置。对事业身份人员,按照自愿原则,自愿到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的,放弃事业编制,参与企业竞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不选择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由区民政局安置到殡葬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对企业身份人员和自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区民政局、原殡仪馆的劳务关系自动解除。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已退休人员,原退休待遇类型不变,由殡葬事务中心统一管理。
(三)严格资产处置。原殡仪馆全部资产,以及权属区民政局但实际由殡仪馆管理的万寿园公墓和城区公益性公墓,由区财政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民政局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区审计局负责财务审计工作;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损失核销工作;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资产评估工作;区财政局、济阳城建投资集团、区殡仪馆负责资产处置与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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