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经区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新兴水厂供水片区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类型及水价结构
城镇供水类型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水价由基本水价、不征税自来水、污水处理费构成。
二、调整供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1、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本区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认定。
2、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综合水价调整为3.55元/m³(其中:基本水价1.80元、不征税自来水0.8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第二、三阶梯综合水价分别调整为4.45元/m³、7.15元/m³(详见附件)。
(二)非居民用水
1、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包括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综合水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 即3.70元/m³。
2、其他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调整为4.65元/m³(基本水价2.45元、不征税自来水0.8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三)特种用水
综合水价调整为7.18元/m³(基本水价4.98元、不征税自来水0.8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
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不执行阶梯水价。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2月份起执行。
附件:新兴水厂供水片区供水价格表
济南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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