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自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7〕38号)开始,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在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均提出了新要求,也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性意见。
为切实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填补我区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指导性文件空白,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特制定《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作为未来几年加强我区区属国资国企监管的指导性文件。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6月到11月,区国资金融局多次到市国资委学习取经,与双流区国资国企展开对标学习考察,并深入香投集团调研;2019年12月初形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中旬,区国资金融局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香投集团、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的意见,2019年1月经区国资金融局党组审议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
2020年3月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4月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该部分明确了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以管资本为主,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制。
第二部分是调整优化监管职能。从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位、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精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审批事项三个方面明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第三部分是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主要从把握资本监管主线、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加强风险管控四个方面着力。
第四部分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从改进出资人监督方式、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和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七个方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第五部分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从改进优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管理、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关系等三个方面明确授权经营、授权管理的范围、方式。
第六部分是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主要从完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和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建立完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工作机制。
第七部分是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从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强化国有资本运作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整合三个方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八部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健全完善法规政策、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和强化监督成果使用三个方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机构: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解读人:刘跃江
联系电话:028-83917991
解读: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16917&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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