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修订后的《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渝经信规范〔2022〕2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为方便社会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而我委原《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系根据修订前的《行政处罚法》制定,应当依法进行相应修订。修订过程中,征求了各区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处室、有关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了《程序规定》修订稿。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程序规定》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委党组会审议决定等程序。
二、修订情况
《程序规定》主要对不符合新《行政处罚法》的内容进行修订。一是修订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由原来的“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修订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时限进行修订,由原来的“应当自被告知或者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提出听证申请”修订为“应当自被告知或者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五日内向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提出听证申请”。三是删除了当事人申请陈述申辩时间的限制。四是修订了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权利的情形。五是根据新《行政处罚法》修订了有关语言表述。
三、主要内容
《程序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辖、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送达执行与归档、附则六个部分。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处罚案件办理原则等内容。
(二)管辖。主要明确违法案件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管辖权异议、管辖权移送等内容。
(三)简易程序。主要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进行了规定。
(四)普通程序。该部分是《程序规定》的核心内容,从立案、回避、调查取证、陈述申辩和听证、处罚决定五个方面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普通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送达执行与归档。明确了行政处罚文书当场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适用的情形和程序,同时明确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文书档案归档要求。
(六)附则。明确了期间的计算方法,并明确了原规定废止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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