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速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济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自2020年6月启动以来,先后多次广泛征求市安委会、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邀请省、市应急管理领域专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并与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进行了衔接,形成《规划》。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6个章节。
(一)“十三五”时期建设成效。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素质固安”工程等6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主要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三)总体思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主要是围绕“建体系、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深入谋划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围绕健全“三大体系”、提升“四大能力”、夯实“一个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五)重点项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筛选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森林消防和应急救援抗洪抢险队伍、推进省矿山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升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移动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科普及危化品教育培训基地7个重点项目。
(六)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济政字〔2021〕8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