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逐步实现农村沼气利用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的发展目标,有效防范和杜绝因沼气配件废旧老化所造成的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农村沼气实际,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户用沼气池纳入龙泉驿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进行管理,沼气工程纳入龙泉驿区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进行管理。
2. 沼气池正常产气、沼气正在使用。
3. 沼气相关设施设备(软管、炉具、调压净化器、闸阀等零配件)废旧老化或损毁缺失。
4. 沼气池盖板完好或自愿承担更换维修沼气盖板(受损盖板在施工队进场前未维修好,视为自动放弃)。
5. 同意沼气废旧老化零配件以旧换新,将更换的废旧灶具等交由施工队回收处置,不得再次使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涉及更换沼气软管、炉具、调压净化器、闸阀等零配件。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
全区计划实施沼气池运维管护500户,按照每户不高于400元标准(超出部分由农户自筹)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政策宣传与组织申报
区农业农村局、街镇将申报指南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镇根据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沼气用户自愿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发布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镇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审查。
(二)方案编制及报备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最终确定2022年项目拟实施用户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备案批复文件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
1. 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具备相关营业许可)。施工队伍带料进行安装,用户人配合完成项目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的采集、回收老旧设备等)与验收,街道(镇)、村(社区)做好项目过程监督,配合项目实施计划,做好协调安排。
2. 项目验收。实施队伍在实施过程中务必登记收集相关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交街道(镇)存档并申请验收。各街镇负责全面验收,全面验收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抽验(按10%比例抽验),区农业农村局审验无误后划拨项目资金。
3. 验收资料。由实施队伍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包括沼气池用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沼气池地址、建池年限、大小、使用情况、日常监管人员以及实施前、中、后三段影像图片等基础信息)。
六、其他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13日
街镇审核留存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1)、沼气用户相关资料(附件2)。街镇需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实施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储备汇总表(附件4)。街镇报送材料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安林;联系电话:15114019997)
附件1:龙泉驿区2022年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申报表
附件2:沼气用户相关资料
附件3:龙泉驿区2022年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申报实施汇总表
附件4:龙泉驿区2022年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申报储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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