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加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和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二、出台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9号)
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4.《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青政字〔2017〕100号)
5.《关于印发推进健康胶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胶政办发〔2020〕64号)
6.《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7.《青岛市国医馆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
三、目标任务
到2023年,实现胶州市中医医院的硬件内涵提升,加强中西医服务建设,带动胶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中医重点专(学)科群。基层国医馆依据标准,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量。
四、主要内容
(一)确定4项工作任务13条工作举措,并进行了部门责任分工。
一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科学规划中医服务体系;快速构建中医龙头效应;稳步筑牢基层中医事业;推进综合(专科)医院建设;探索中医药便捷服务新模式。
二是打造中医药技术高地。加强建设中医重点专(学)科;培育中医药人才项目;推进中医药带教培训。
三是释放社会办中医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扩增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人力资源总量。
四是延伸中医药服务链条。鼓励支持中医药+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中医药+文旅项目;鼓励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
(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落实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三)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社区服务。
五、涉及范围
胶州市医疗机构,职能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单位。
六、执行标准
参照文件执行。
解释部门: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532-82289056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