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2〕3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
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是新时代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深化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规则、评估流程及工作要求,确保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严格对标对表,提升服务效能
《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的资料受理、评估时间、评估方式、评估流程、评估规则、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公示及运用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要严格对标对表,结合“六大对标竞进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高质量发展等要求,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规定,全面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统一、规范、科学。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廉政意识
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廉政风险较大,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或受委托参与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评估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法律风险排查,健全防控机制,坚决杜绝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过程中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参与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坚守廉政底线,严格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开展评估工作,与评估对象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必须及时申请回避,确保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
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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