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0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整合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设立规模20亿元的“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省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纳入专项资金统一管理。省财政厅等9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风险补偿类)操作指引》,其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以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的山东省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出现风险的省财政将给予风险补偿。为进一步明确细化风险补偿资金的备案、申请及资金兑付等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主要内容
《申报指南》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标准及要求。省财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本金损失,按照40%的比例给予补偿,单笔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行备案管理,符合条件并完成备案的方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二是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备案的基本条件。包括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相关要求。
三是明确银行的申报条件,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以及材料审核、拨付资金的基本程序。
四是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作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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