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上市食品安全,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到不合格的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部门,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安德州”建设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提出的立足建设京津冀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中国食品名市”的重要举措,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若干措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最严”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按照体现最严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管控、突出问题导向、部门协同配合和措施严实、目标具体、责任清晰的原则,从“产”、“管”两个方面发力,制定了27条措施,加快推进“食安德州”建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健全、不合格食品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确保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
四、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加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共4条(1-4条),包括助力打造“中国食品名市”、建设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加快垂直电商平台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等,其中提出的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全面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园区、食品小作坊产业基地是落实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提出打造“中国食品名市”,提升中小规模食品业态经营水平的有力手段。
第二部分是严格种养殖、畜禽屠宰环节风险管控,共6条(5-9条),包括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管控、严把种养环节用药安全、强化畜牧屠宰环节监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提出全面开展退化耕地及盐碱地综合治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化管理、严格实施兽药可追溯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等,着重防范肉类产品安全风险。
第三部分是严格流通销售环节管控,共5条(10-14条),包括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其中,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和网络交易监管是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的新工作,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体现了全覆盖、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部分是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过程监管,共3条(15-17条),包括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开展特殊食品体系检查、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更严要求,对防范风险制定了更严措施,提出2022年小作坊生产合规率达到100%、持证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第五部分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制度支撑,共6条(18-23条),包括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建立跨部门同级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强化执法行刑衔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提出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保持5批次/千人·年、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等。
第六部分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保障措施,共4条(24-27条),包括规范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督察考评,提出推进基层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明确机构和人员,推行网格化管理等。
五、其他
《若干措施》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精神为主要目的,按照省文件中提出的加强种植养殖源头管控、严控畜禽屠宰环节风险、强化流通销售环节管控、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等措施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指标、时间节点与省文件一致。同时结合德州实际,增加了落实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中国食品名市”的有关内容。
六、联 系 人:张立敏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联系电话:2622135 1780534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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