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字经济局:
你局《关于审定的请示》(乐数字经济〔2021〕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乐山市5G基础设施规划(2021—2035)》。
二、《乐山市5G基础设施规划(2021—2035)》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依法报批。
三、请你局督促指导通信企业主管部门,抓好规划落地实施。
四、请你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规划成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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