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21〕441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2021年度乐山市市级政府定价的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2、2021年度乐山市市级政府定价的价格和经营服务  性收费目录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各地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

1.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详见表后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综合均价(基价+桥隧):一类客车0.35-0.84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4,一类货车(专项作业车)0.35-1.62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3.9:4.7:5.4。
 一级公路一类客车基价标准0.2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0.05元/吨.公里。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16〕27号,川交发〔2017〕45号,川交发〔2020〕26号等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停车收费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起价0.5元/小时—10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交通服务收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

基价(五公里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1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2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2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3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5元;六类车15吨以上4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20元。

川价字费﹝2000﹞5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吊车费

基价(作业4小时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2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40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50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3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6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70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4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80元;六类车15吨以上4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90元。

川价字费﹝2000﹞5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交通服务收费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1、车辆清洗费:大型20元/辆次; 中、小型10元/辆次。
 2、车辆清洁费:大型10元/辆次; 中、小型5元/辆次。
 3、车辆停放费:小型2元/辆次、每8小时;中型5元/辆次、每8小时; 大型10元/辆次、每8小时;豪华高级客车(购车价在80万元以上)20元/辆次、每8小时。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一级站:一档2元/票;二档1.5元/票;三档1元/票。
 2、二级站:一档1元/票;二档0.5元/票。
 3、三级站:一档0.4元/票;二档0.2元/票。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以人或户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

政府定价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按职工人数计收,也可按垃圾量计收
 2.车站、港口、机场等公共场所按垃圾量计收。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垃圾并入公共场所收取,不再对运输工具单独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3.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管业场所面积或垃圾产生量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

政府定价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2、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广电部门

政府定价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
 拍卖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3.5%;100-500万元,费率 3%; 500-1000万元,费率2.5%;1000-5000万元,费率1.5%; 5000-10000万元,费率1%; 10000-100000万元,费率0.5%; 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川价发﹝2006﹞229号,川发改价格﹝2015﹞86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定价

 

 

公证服务收费

证明文件文书类
 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证明法律事实类
 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法医类司法
 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物证类司法
 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声像资料类司法
 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环境损害类司法
 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住房物业管理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配备电梯的0.5-3元/m²,未配备电梯的0.4-2.5元/m²。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政府定价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1、按床位收取:≦2元/床.天;
 2、按重量收取:≦2元/千克;
 3、包月制:≦200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其他危废处置费

1、可综合利用特殊危废类:≦3元/千克;
 2、废弃剧毒化学品类,≦1元/克
    其他废弃化学品类,≦20元/千克;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8元/千克;
 4、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类,≦3元/千克;
 5、其他危险废物类,采用焚烧工艺无害化处置的≦5元/千克,固化+填埋方式无害化处置的≦4元/千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

政府指导价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收费标准

 

40元/头-180元/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定价

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修订后,按新规定放开

 


 

 

 

 

 

 

 







 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1

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16〕27号,川交发〔2017〕45号,川交发〔2020〕26号

企业和个人

详见文件

高速公路经营
 管理单位

 






2

汽车客运站车辆站务 基本服务收费

交通运输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承运人和旅客

汽车客运站

 







3

地(矿)产交易手续费

自然资源

川价发﹝2006﹞229号

企业和个人

地(矿)产交易
 中心(所)

 







4

司法服务收费

司法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企业和个人

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

 







5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农业农村

川办函﹝2007﹞246号及各县级人民政府收费文件

企业和个人

生猪定点屠宰机构

 







备注:1、四川省无省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2、岸电服务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后再行公示。

 












      3、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后,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2

 

 

 

 

 

 

 






2021年乐山市市级政府定价的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含涉企价格和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价格和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一、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

(一)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辖区内跨县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1

乐山市主供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住建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5〕553号、乐发改价格〔2019〕146号

乐山市主供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户

详见文件

市燃气公司、乐华燃气公司、峨沙燃气公司

 






2

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

住建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125号

企业和个人

详见文件

CNG加气站

涉企






二、供水

(二)辖区内跨县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

 

 

 

 

 

 






1

市管水利工程灌区农业用水骨干工程供水价格

水务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391号

灌区农民用水户

详见文件

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三)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辖区内销售范围跨县的居民用自来水销售价格

 

 

 

 

 

 







1

乐山市主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

水务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5]487号

企业和个人

详见文件

市自来水公司、 乐山供水公司

涉企






三、交通运输

(四)跨省、跨市、跨县(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除外)运营的道路班车客运票价

交通部门

 

 

 

 

 






(五)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及辖区内跨县营运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

交通部门

 

 

 

 

 







(六)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率、燃料附加费标准

交通部门

 

 

 

 

 







(七)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

乐山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泊位停车收费

公安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8〕624号

企业和个人

详见文件

乐山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泊位各经营单位

涉企






四、教育

(八)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标准

 

 

 

 

 

 






1

公办高中收费

教育部门

乐教委发[2001]7号、川教电[2001]009号、乐教发[2003]51号、川府发[2001]45号、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2

乐山市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1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3

乐山市更生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81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4

峨眉文旅综合高中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3 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5

乐山高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函〔2021〕33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6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0〕266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7

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教育部门

川教计[1999]151号、川教计[1998]101号、(乐教计发[1998]16号)、乐发改价格[2018]487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8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85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9

乐山市欣欣艺术职业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15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10

乐山市旅游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0]476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11

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82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12

乐山商务技工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00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九)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小学、初中收费标准

 

 

 

 

 

 







1

公办幼儿园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6]343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2

乐山市更生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81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3

乐山市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1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4

乐山市外国语小学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5号、乐发改价格〔2020〕225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5

乐山艺术实验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4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6

乐山市翡翠实验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1〕222 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7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小学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9]216号、乐发改价格[2020]260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8

乐山高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函〔2021〕33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9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20〕266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10

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教育收费

教育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8〕488号

个人

详见文件

学校

 






五、养老服务

(十)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乐山市福利院自费代养服务收费

民政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6]380号

个人

详见文件

乐山市民政福利院

 






六、殡葬服务

(十一)市级及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殡葬服务、公益性公墓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1

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

民政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4]351号、川发改价格[2014]245号、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

个人

详见文件

乐山市公墓管理处

 






七、医疗服务

(十二)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医保部门

 

 

 

 

 






八、环境保护

(十三)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1

乐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    

住建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8]231号

乐山市主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 的单位和个 人)

 

 

涉企






(十四)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对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不包括放射性废物)收费标准

 

 

 

 

 

 







1

全市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收费

城管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2]422号

市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采供血等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

详见文件

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医废处置厂

涉企






2

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

环保、住建、城管或卫生健康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2]127号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详见文件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涉企






(十五)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1

乐山市中心城区垃圾处理费

城管部门

乐市价费[2003]232号

乐山市中心城区所有产生城市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交通运输工具等

详见文件

市环卫局

涉企






九、文化旅游

(十六)4A级及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1

黑竹沟风景区门票

旅游部门

乐发改价格[2013]864号

个人

详见文件

黑竹沟风景区管委会

 






十、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十七)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保障性住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销售价格

 

 

 

 

 

 






(十八)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十九)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十一、重要专业服务

(二十)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川办函〔2007〕246号

企业和个人

详见文件

生猪定点屠宰机构

涉企






备注:1、目录清单中的相关项目和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2021年乐山市无市级设立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

无市级设立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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