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德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一、政策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国土资源改革”的关键时期,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16〕43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充分衔接《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相关规划结合德州实际,制完成了《德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的批复》(鲁政字〔2015〕236号)

4、《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16〕437号)

三、出台目的

《规划》是德州市组织实施土地整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整治目标的具体安排。为制定“十三五”期间德州市土地整治实施战略,确定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土地整治的项目布局、时序安排和工程措施,提出土地整治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重要举措

(一)分析土地利用现状

分析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显示,德州市土地总面积1035767.48公顷,其中耕地64402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18%;园地13898.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林地61597.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5%;草地8614.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15707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7%;交通运输用地4043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504.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4%;其他土地2061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9%。总体看,我市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但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低,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开发难度较大。

(二)制定《规划》的目标任务

一是十三五期间,德州建成高标准农田161067公顷,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升。二是通过实施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633公顷。三是稳步提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到2020年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5960公顷。四是土地复垦力度加大,到2020年,安排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667公顷。五是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土地盐渍化、耕地污染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

突出全域土地整治特色。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将全市分为中心综合发展区、东南综合经济区、黄三角生态经济区、西南粮棉经济区四个土地整治区域,明确区域土地整治方向,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

中心综合发展区包括德城区、陵城区、平原县,涉及土地总面积279840.8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02%。。以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深度开发;东南综合经济区包括临邑县、齐河县、禹城市,涉及土地总面积341936.7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01%。重点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挖潜,通过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黄三角生态区包括庆云县、乐陵市、宁津县,涉及土地总面积250724.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4.21%以大力发展农业,重点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西南粮棉经济区包括武城县和夏津县,涉及土地总面积163264.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76%,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四)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

1.发挥土地整治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合理优化耕、园、林、草地的结构和布局。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其他农用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发展特色品种、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提高农用地整体利用效率。按照农用地整理潜力和整治条件,分期安排市级农用地整理项目总规模不少于52097.1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1633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系数为3%。到2020年整理中低产园地1320公顷,新增耕地247公顷。

2.分区域按项目开展农用地整理。按照规划分区,规划期内共划定10个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出重点整理区3537703公顷,对其中的现状耕地及相间的其他零星土地,通实施农田整治,将对田、水、路、林等实行格局改造和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资源利用水平,实现新增有效耕地59852公顷。规划期内安排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33个,项目总规模51681.51公顷,预计补充耕地750.05公顷。

3.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优化耕地布局,引到集中连片,提高其他农用地利用效率。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确定2020年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61067公顷,质量提高一等,产能提高一等。

(五)规范推进建设用地整理

以“土地整治+新型城镇化”为平台,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再开发,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改善城乡整体人居环境,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农村观光游、休闲游等新业态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支撑。

1.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稳妥推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全面改善农村整体面貌,规划安排市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拆旧区规模20095.47,安置区规模9795.21公顷,可结余挂钩指标5960公顷。

2.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重点整治。按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促进产业结构、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开展增减挂钩。规划期间安排增减挂钩重点项目37个,总规模6292.88公顷,预计补充耕地面积3281.31公顷。

(六)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土地复垦监管,推行生态型灾毁土地整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新损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将土地复垦各项要求落实到生产工艺和建设流程中。规划期间安排土地复垦项目21个,项目总规模1842.8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00.91公顷,到2020年可复垦土地4319.3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170.63公顷。

(七)其他

《规划》还谋划了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评价了对环境的影响,估算了投资和预期效益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全市实际,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公众参与、加强项目管护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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