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丰都县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制定了《丰都县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经局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 月24日
贯彻落实《丰都县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内容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一、突出治理核验公示等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 按照《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 | 网监处、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综合科、注册许可科、各市监所 | |
2 | 指导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 | 网监科等相关业务处室、各市监所 | ||
3 |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及网络交易平台未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 网监科、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综合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4 | 健全落实平台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修改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落实法定责任行为规范》,强化平台合规指引,加强平台内部治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网监科、广告科、相关业务科室、各市监所 | ||
5 | 二、突出治理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 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等违法行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 价格科、广告科、网监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6 | 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执法支队、广告科、价格科、各市监所 | ||
7 | 严厉查处支付服务等领域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 | 执法支队、广告科、价格科、各市监所 | ||
8 | 严厉打击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 | 执法支队、广告科、价格科、网监科、各市监所 | ||
9 | 依法查处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 执法支队、广告科、价格科、各市监所 | ||
10 | 严厉查处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 执法支队 | ||
11 | 依法加强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执法支队、广告科、价格科、各市监所 | ||
12 | 三、突出治理社会热点问题 | 以野生动植物、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有毒有害物质、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猫池、GOIP等涉电信网络诈骗通讯呼叫、网络接入设备”、网络交易平台上有关手机APP销售彩票以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等为监测监管重点,督促平台经营者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禁售、限售商品等违法行为。 | 执法支队、网监科、质量科、食品三科、相关业务处室、各市监所 | |
13 | 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含儿童化妆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母婴用品、老人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摄像头等舆情热点、社会集中反映、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 执法支队、质量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相关业务处室、各市监所 | ||
14 | 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整治网络直播平台通过色情低俗内容诱导打赏乱象,依法惩处网络直播领域销售“三无产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督促直播平台经营者健全交易保障设施。 | 执法支队、质量科、价格科、广告科、网监科 | ||
15 | 加强广告监管,进一步压实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核责任,严厉打击线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贷款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 广告科、执法支队 | ||
16 | 加强文娱领域和“饭圈乱象”综合治理,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行业风气。 | 广告科、价格科、信用科、网监科、执法支队 | ||
17 | 四、突出治理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 规范网络促销活动,集中整治虚假打折、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 网监科、价格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18 |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集中整治移动终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 网监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19 | 依托“绿盾”工程加强“互联网+监管”建设,继续清理整顿刷单、贩卖快递盲盒等,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盲盒”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执法支队、网监科、价格科各市监所 |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邮政管理局 | |
20 | 有序推动平台经营者在其网络产品和服务中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 价格科、网监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21 | 遏制互联网“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 价格科、广告科、网监科各市监所 | ||
22 | 严厉打击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 网监科、执法支队、各市监所 | ||
23 | 加强网售农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管,聚焦消费者投诉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督促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 | 食品一科、食品二科、质量科、网监科、各市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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