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农〔2021〕42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申报

2022年度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基〔2014〕11号)、《关于确定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乡镇、村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突出急需、注重实效”的原则,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结合三年滚动规划,抓紧申报2022年度项目补助资金。

二、补助资金杨按照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开支,主要用于改善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办公条件。具体包括:改建、扩建、维修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大厅建设,优先安排用于办公用房危旧房改扩建和乡镇巩固服务大厅项目建设。

三、项目申报资料按《重庆市基层镇江市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编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于2022年2月20日前,扫描形成电子文档(PDF)通过内网(OA办公系统)上报县财政局农业科。

农业科联系人:高志洪  70607015

附件:2022年度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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