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解读

 

《规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统筹谋划,对全面推进国家海洋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烟台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题主线,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做到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即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加强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坚持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确定了海洋环境质量海洋生态质量亲海环境品质三大类6项主要指标,其中,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4项为预期性指标一是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96.2%,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全面消除劣二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120公顷。三是公众亲海需求得到满足“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建成1个国家级“美丽海湾”3个省级“美丽海湾”。四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

《规划》确定了建设清洁海洋、绿色海洋、健康海洋、安全海洋、美丽海洋和提升治理能力等六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43项具体措施,同时还设置了15个专栏,提出30项重点工程项目,提出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治理能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宣传力度等六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