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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济南中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为历下区文化东路78号万豪中心13号楼某室房产买卖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2017年3月21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未有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历下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决定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我局将对该公司违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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