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个人)违规事件的情况通报

四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个人)违规事件处理意见(处理结果),通报如下:?xml:namespace>

1石某投诉济南汇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案

根据市房管局201811055号《关于移交济南汇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事项的函》认定,该公司在为槐荫区北小辛庄某房屋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收取石某定金后又收取过其他人的中介费用,之后又收取石某中介费,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该事项已移交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协会根据《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下简称《信用档案办法》)D类第4条“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扣10分”规定,将该事件记入该公司信用档案,并扣10分。

2全某投诉天桥区汇丰房产信息咨询中心案

根据市房管局201811135号《关于移交济南市天桥区汇丰房产信息咨询中心违规事项的函》认定,该公司在为槐荫区纬十二路15号某房产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规定。

该事项已移交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协会根据《信用档案办法》D类第15条“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扣9分”规定,将该事件记入该公司信用档案,并扣9分。

3济南中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事项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2018-223号《关于济南中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查处情况的告知函》认定,该公司在为历下区文化东路78号某房产买卖提供经纪服务时,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1.2万元罚款,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协会根据《信用档案办法》B类第1条“聘用或指派未取得执业证(注册证)或注册到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与客户签署合同文件,主办专业中介服务;扣5分”规定,将该事件记入该公司信用档案,并扣5分。

4经纪人周某私单问题

根据山东中住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材料,该公司原员工周某于2018117日虚假请假,于请假期间私自带中住公司客户去其他公司代理的其他楼盘成交并赚取中介费,且在事发之后擅离岗位旷工至今(十一月二十一日)。该经纪人已被中住地产开除。

协会根据《信用档案办法》(经纪人部分)D类第8条“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扣9分”规定,将该事件记入该个人信用档案,并扣9分。

以上处理意见所涉及机构及人员,如有要求复议的,请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材料,秘书处转交自律与维权专业委员会审议。

请全市各机构及经纪人以此为鉴,吸取同业教训,严格自律,避免在今后的业务中发生类似情况。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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