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采〔2021〕2号)

各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市级各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信息发布风险,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161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


川财采〔20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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